根据《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国土资源部令第39号)和《天津市土地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天津市宝坻区人民政府批准,天津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备案,天津土地交易中心负责组织实施编号为津宝(挂)2012-104号地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公开挂牌出让。现就有关挂牌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地块相关情况
该地块位于宝坻区窝头河北侧、渠阳路西侧,四至为:东至渠阳路,南至怡景街,西至天津宝盛发投资有限公司,北至天津市宝洪源机械制造有限公司(以挂牌文件附图为准),现状场地平整。
该出让地块范围内的树木、供电设施、通信设施等,受让人可结合规划设计方案保留,对不需要保留的,由受让人自行与有关部门解决,并承担所需费用。如地下有构筑物或其他设施等,由受让人自行与有关部门协商解决。
二、土地使用条件及相关要求
规划指标情况表
规划性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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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面积
(平方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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容积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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绿地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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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密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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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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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39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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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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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小于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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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大于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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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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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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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大于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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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小于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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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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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662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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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地块土地用途为城镇住宅、商服,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年限为城镇住宅70年、商服40年。起始价为14300万元(不包括市政基础设施配套费)。
其他要求:
1、套型建筑面积90平方米以下住宅面积达到开发住宅总建筑面积的70%以上;
2、该地块容积率规模中应包括阳台、阁楼及配套设施建筑面积;
3、该地块新建住宅配套非经营性公建,按照《天津市新建住宅配套非经营性公建建设和管理办法》(津政办发[2012]29号)执行;
4、受让人须自土地出让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内开工、3年内竣工。
三、竞买人资格要求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凡欠缴土地出让金的单位及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均可参加竞买。该地块不接受联合竞买,如有合作开发意向的,须在报名前成立新公司,并由新公司报名参加竞买。
竞买人及其控股股东存在下列违法违规违约行为的,在结案和问题查处整改到位前,不得参加土地竞买活动:
1、存在伪造公文骗取用地和非法倒卖土地等犯罪行为的;
2、存在非法转让土地使用权等违法行为的;
3、因企业原因造成土地闲置一年以上的;
4、开发建设企业违背出让合同约定条件开发利用土地的。
竞得人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地不在宝坻区的,应按照规定在宝坻区注册全资公司,并由该公司按《挂牌地块成交确认书》规定的时间签订《天津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竞买人须交付竞买保证金人民币4660万元(含铁路建设费),竞买保证金到账期限为2013年2月4日16:30,申请竞买报名截止时间为2013年2月4日17:30,具体申请竞买的办法请参阅《竞买须知》。
竞买人按照要求除提交有效身份证明文件、缴纳竞买保证金外,还应提交竞买保证金不属于银行贷款、股东借款、转贷和募集资金的承诺书及商业金融机构的资信证明。
四、获取挂牌文件的时间和地点
本次挂牌公告日期为2013年1月6日至2013年1月27日,自2013年1月16日至2013年2月4日(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9:00-11:30,下午2:30-4:30到天津土地交易中心(和平区曲阜道88号)购买挂牌文件。
五、挂牌时间和地点
该地块挂牌时间自2013年1月28日至2013年2月6日14:30,在天津土地交易中心交易大厅电子显示屏幕进行挂牌,并接受报价(法定节假日除外)。
六、挂牌标的竞买增价幅度
本次挂牌标的的增价幅度为10万元或10万元的整数倍。
七、确定竞得人的方式
按照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竞得人。
八、其他
本公告未尽事宜详见该地块挂牌文件,以挂牌文件为准。
九、联系方式
联系单位:天津土地交易中心
联系人:王女士 联系电话:(022)23195963
天津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宝坻区国土资源分局
联系人:李女士 联系电话:(022)29998069
法律顾问:天津坤鹏律师事务所杨春慧律师天津土地交易中心2013年1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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