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租赁住房承租资格审核 事宜问答
2013-01-06 18:07
 

  一、首批推出的公共租赁住房项目有哪些?

  答:有崂山道(康泽雅园、康泽家园)、卫国道(惠泽嘉园、惠泽沁园)、秀波园(6号楼、7号楼1门和2门)、雅丽园、民盛园、东和家园、龙顺园、泗阳道(盛祥家园)、志成道(盛盈家园),共计11个项目、0.9万套房源,预计入住时间2013年底前,具体时间以届时发布通告为准。

  二、哪些人可以申请首批推出的公共租赁住房项目?

  答:具有本市市内六区、环城四区非农业户籍,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家庭,可向户籍所在地区房管局提出公共租赁住房承租资格申请:

  (一)“三种补贴”(“三种补贴”是指廉租住房实物配租补贴、廉租住房租房补贴及经济租赁房租房补贴)资格证明有效且尚未领取租房补贴的家庭。

  (二)“三种补贴”资格证明有效且房屋租赁备案到期后未再租赁住房的家庭。

  (三)“三种补贴”资格证明有效且申请公共租赁房时房屋租赁备案期在本年内届满的家庭。

  (四)上年人均年收入3万元(含)以下、人均住房建筑面积12平方米(含)以下且尚未享受其他住房保障政策的家庭。

  三、什么是居住空间?有哪些项目适用居住空间配租标准?

  答: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和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联合发布的《住宅设计规范》(GB 50096-2011,属于国家标准),居住空间是卧室、起居室(厅)的统称。当起居功能空间和卧室功能空间合用时,称为兼起居的卧室。我市2013年首批配租的康泽雅园、康泽家园、惠泽嘉园、惠泽沁园、盛祥家园、盛盈家园等6个公共租赁住房项目即按照《住宅设计规范》要求建设。参照我市公租房配租标准,该六个项目配租标准为:家庭人口为2人(含)以下的,配租一个居住空间(1个兼起居室的卧室)户型房屋;家庭人口为3人(含)以上的,配租二个居住空间(1个卧室加1个兼起居室的卧室,或者1个卧室加1个起居室)户型房屋。

  四、首批推出的其他公共租赁住房项目配租标准是什么?

  答:对秀波园6号楼、7号楼1门和2门、雅丽园、民盛园、东和家园、龙顺园5个公共租赁住房项目,2至3人的家庭,配租一居室房屋,不向单人户配租;4人及以上家庭,配租二居室房屋;3人家庭为三代同居一处或有2个年满16周岁异性大子女的,也可配租二居室房屋。

  五、已取得《预申请收讫证明》的家庭何时可以申请首批推出的公共租赁住房项目?

  答:2013年1月7日至4月30日,各区房管局受理已取得《预申请收讫证明》的家庭申请公共租赁住房承租资格,在申请家庭填写《公共租赁住房首选项目意向单》的基础上,向符合条件的家庭开具《天津市符合公共租赁住房承租条件通知单》。

  六、未取得《预申请收讫证明》的家庭,何时可以申请首批推出的公共租赁住房项目?取得《预申请收讫证明》的家庭可以同时申请吗?

  答:截止2013年4月30日,按照已取得《天津市符合公共租赁住房承租条件通知单》家庭首选项目意向,如首选项目的家庭数量多于房源数量,各区房管局停止受理该项目公共租赁住房承租资格申请。

  如首选项目的家庭数量少于房源数量,自2013年5月起,各区房管局同时受理已取得和未取得《预申请收讫证明》家庭的申请,向符合条件的家庭开具《天津市符合公共租赁住房承租条件通知单》,当取得《天津市符合公共租赁住房承租条件通知单》的家庭数量与剩余房源相当时,各区房管局停止受理该项目公共租赁住房承租资格申请。

  七、申请先后与选房顺序有关系吗?

  答:无关。取得《天津市符合公共租赁住房承租条件通知单》的家庭,在办理登记确认手续后,不分先后,按项目统一参加摇号。各公共租赁住房项目入围人选及选房顺序以届时项目摇号结果为准。

  八、办理公共租赁住房承租资格申请需携带哪些要件?

  答:(一)取得“三种补贴”资格的申请人。申请人持本人身份证及补贴资格证明(《天津市廉租住房实物配租补贴资格证明》或《天津市廉租住房租房补贴资格证明》或《天津市经济租赁租房补贴资格证明》)等相关要件到发放资格证明的区房管局,办理《天津市符合公共租赁住房承租条件通知单》。已办理公共租赁住房预申请的家庭需提供《预申请收讫证明》。

  家庭成员中有肢体一、二级残疾或者视力一、二级盲的,需提供相应残疾等级的第二代《残疾人证》。

  (二)未取得“三种补贴”资格的申请人。申请人持本人及家庭成员身份证、户口簿及家庭现住房情况有关证明材料等相关要件到户籍所在区房管局提出申请。已办理公租房预申请的家庭需提供《预申请收讫证明》。

  九、为什么要提供租赁担保?

  根据《天津市基本住房保障管理办法》(津政令第54号)规定,签订租赁合同前,公租房申请人应当提供履约担保。提供履约担保是为了提高合同履约率,确保公共租赁住房公平、公正、可持续性发展的重要措施。

  十、哪些申请家庭可免于租赁担保?

  答:以下两类申请家庭可免于租赁担保:

  (一)已取得廉租住房实物配租补贴资格的家庭;

  (二)公共租赁住房申请人或者共同申请家庭成员,截至申请公共租赁住房之日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可免于提供租赁担保:

  一是申请人和共同申请家庭成员已连续缴存1年以上且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合计500元以上的;

  二是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合计2万元以上的。

  十一、免于租赁担保的家庭应提供什么要件?

  答:(一)已取得廉租住房实物配租补贴资格的家庭,应提供有效的《天津市廉租住房实物配租补贴资格证明》;

  (二)申请人和共同申请家庭成员已连续缴存1年以上且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合计500元以上或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合计2万元以上的家庭,可持公积金卡和身份证,到缴存住房公积金管理部,开具《职工住房公积金连续缴存证明》及《住房公积金个人查询单》,并交区房管局。

  十二、租赁担保都有哪些方式?

  答:申请家庭可自行选择提供保证人或者履约承诺等方式。

  (一)保证人。保证人在承租家庭不履行或不适当履行租赁合同规定的缴纳租金的义务时,承担连带担保责任,代为支付租金。保证人应当为法律规定的具有代为清偿债务能力的公民,但共同申请公共租赁住房的家庭成员及法律规定不能作为保证人的除外。

  承租公共租赁住房申请人及其保证人持区房管局开具的《提供公共租赁住房租金担保证明通知书》和《保证书》在本市公证机构办理保证书公证。承租公共租赁住房申请人选定住房后,应与保证人共同签订租赁合同。

  (二)履约承诺。承租家庭在申请公共租赁住房时,须填写《履行公共租赁住房租赁合同承诺书》,同意在取得《天津市符合公共租赁住房承租条件通知单》后和承租公共租赁住房期间不将申请家庭成员名下的私产住房或公有住房出售、置换、赠与。当申请家庭不履行或者不适当履行租赁合同义务时,经营单位可依承诺通过法律途径处置该房产。

  十三、申请家庭取得《天津市符合公共租赁住房承租条件通知单》后,可否继续领取租房补贴?

  答:已领取《天津市符合公共租赁住房承租条件通知单》、尚未在公共租赁住房项目进行登记的家庭,可继续在市场上租赁住房,网签合同后领取补贴。

  十四、何时开始办理首批推出公共租赁住房项目登记?

  答:预计7月份公共租赁住房经营单位按项目受理已取得《天津市符合公共租赁住房承租条件通知单》家庭的配租登记。具体登记时间以届时发布通告为准。

  十五、公共租赁住房项目选房有无先后顺序?

  答:公共租赁住房项目选房按照准予领取住房租赁补贴的残疾家庭类、准予领取住房租赁补贴的其他家庭类和其他符合条件家庭依次进行。

  准予领取住房租赁补贴的残疾家庭是指准予领取廉租住房实物配租补贴、廉租住房租房补贴或经济租赁房租房补贴且家庭成员中有肢体一、二级残疾或者视力一、二级盲的家庭。该类家庭的《天津市符合公共租赁住房承租条件通知单》上应标明“准予领取住房租赁补贴的残疾家庭”。

  十六、申请家庭在公共租赁住房项目签约入住前是否还需要进行资格复核?

  答:需要。在公共租赁住房项目签约入住前,区房管局对申请家庭资格进行复核,复核不合格的,经营单位不得与申请人签订租赁合同。

  十七、首批推出的公共租赁住房项目在什么地方,租金标准是多少?

  答:以下公共租赁住房项目租金标准为暂定,各项目具体租金标准,以市发展改革委最终核定为准。

  (一)崂山道(康泽雅园、康泽家园,预计月租金标准20元/建筑平方米)

  崂山道项目位于东丽区崂山道与雪莲路交口西南侧,东至国山道,南至崂山道,西至昆俞路,北至程环道。该项目分为A、B两个地块,共有住房2952套,一个居住空间户型房屋1476套,套均建筑面积36.9平方米,二个居住空间户型房屋1476套,套均建筑面积50.1平方米。其中,A地块康泽雅园,房屋为框架剪力墙结构,分别为11、13层到顶,容积率1.09,绿化率40%;B地块康泽家园,房屋为框架剪力墙结构,分别为11、13层到顶,项目容积率1.16,绿化率40%。

  (二)卫国道(惠泽嘉园、惠泽沁园,预计月租金标准20元/建筑平方米)

  卫国道项目位于东丽区崂山道与登州路交口东南侧,东至海航路,南至程新道,西至迭山路,北至崂山道。该项目有A、B两个地块,共有住房2720套,一个居住空间户型房屋1360套,套均建筑面积38.6平方米,二个居住空间户型房屋1360套,套均建筑面积51.9平方米。其中,A地块惠泽嘉园,房屋为框架剪力墙结构,分别为11、13层到顶,项目容积率1.39,绿化率40%;B地块惠泽沁园,房屋为框架剪力墙结构,分别为11、13层到顶,项目容积率1.5,绿化率40%。

  (三)秀波园6号楼、7号楼1门和2门(预计月租金标准24元/建筑平方米)

  秀波园项目位于河东区津塘路与龙峰路交口东北侧,东至津亚水泥厂,南至津塘路,西至龙峰路,北至秀波园。该项目6号楼、7号楼1门和2门为公共租赁住房房源,共有住房144套,一居室单元住房72套,套均建筑面积48.1平方米,二居室单元住房72套,套均建筑面积74.4平方米,房屋为砖混结构,6层到顶,未配备电梯,项目容积率1.82,绿化率40%。

  (四)雅丽园(预计月租金标准25元/建筑平方米)

  雅丽园项目位于河东区卫国道与万东路交口万东路西侧,东至万东路,南至军事交通运输管理学院,西至公安局制证中心,北至月华里。该项目7、9、10号楼为公共租赁住房房源,共有住房345套,一居室单元住房260套,套均建筑面积58.3平方米,二居室单元住房85套,套均建筑面积82.3平方米,房屋为框架剪力墙结构,23、24层到顶,项目容积率2.73,绿化率23.18%。

  (五)民盛园(预计月租金标准16元/建筑平方米)

  民盛园位于天津市津南区梨双公路南侧,东至微山路延线,南至规划次干路,西至规划次干路,北至规划主干路。该项目38、39、40号楼为公共租赁住房房源,共有住房106套,一居室单元住房36套,套均建筑面积50.8平方米,二居室单元住房70套,套均建筑面积74.3平方米,房屋为砖混结构,6层到顶,未配备电梯,容积率1.35,绿化率45%。

  (六)东和家园(预计月租金标准28元/建筑平方米)

  东和家园项目坐落河东区津塘村道与直沽街交口南侧,东至萦东温泉花园,南至第三中心医院,西至社会管理学院,北至津塘村路。该项目3、4号楼为公共租赁住房房源,共有住房312套,一居室单元住房210套,套均建筑面积53.59平方米,二居室单元住房102套,套均建筑面积67.1平方米,房屋为框架剪力墙结构,26层到顶,项目容积率2.95,绿化率40%。

  (七)龙顺园(预计月租金标准15元/建筑平方米)

  龙顺园坐落于西青区津港公路与宏源道交口处,东至现状空地,南至中引河,西至津港公路,北至现状空地。该项目14、15、17号楼为公共租赁住房房源,共有住房546套,均为一居室单元住房,套均建筑面积56.9平方米,房屋为框架剪力墙结构,26层到顶,项目容积率2.95,绿化率40%。

  (八)盛祥家园(预计月租金标准25元/建筑平方米)

  盛祥家园项目坐落在河北区泗阳道与艳秀路交口,东至泗阳路,南至艳阳路,北至思源路。该项目共有住房1044套,一个居住空间户型房屋460套,套均建筑面积37.8平方米,二个居住空间户型房屋584套,套均建筑面积51.9平方米,房屋为框架剪力墙结构,26层到顶,项目容积率2.02,绿化率40%。

  (九)盛盈家园(预计月租金标准21元/建筑平方米)

  盛盈家园项目坐落在北辰区志成道与宜兴路交口,东至宜兴路,南至志成道,西至均富路,北至秋晨家园。该项目共有住房420套,一个居住空间户型房屋84套,套均建筑面积37.8平方米,二个居住空间户型房屋336套,套均建筑面积55.9平方米,房屋为框架剪力墙结构,24层到顶,项目容积率2.29,绿化率40%。

  十八、第二批公共租赁住房项目还有哪些?

  答:渌水道(泓林园、泓春园、泓荷园、泓沪园、泓安园、泓青园、泓天园)、龙山道(茂泽雅园、茂泽怡园)、北辰道(辰悦家园、辰庆家园、辰兴家园)、农科院(文瑞家园)、辽河园(普泽家园)、钢渣山(东泰家园)、秀波园(9号楼、10号楼)、瑞景三号地(江南春色花园)、双青新家园(盛康园、盛安园)、大寺新家园(佳和康庭、佳和荣庭、佳和兰庭、佳和贤庭、佳和惠庭、亲和雅苑、亲和安苑、亲和康园、亲和祥园、亲和儒园、亲和静园、亲和福园、亲和泰园、亲和泽园、亲和润园),共计34个项目、5.8万套房源,预计入住时间2014年底前。

  十九、第三批公共租赁住房项目还有哪些?

  答:有微山路(惠众家园)、和苑新城(民康园、民益园)、天泰路(盛宁家园)、五金城西(锦润名轩)、东王家台(津畔名轩)、双青新家园(盛泰园、盛青园、盛泽园、盛逸园),共计10个项目、1.9万套房源,预计入住时间2015年底前。

  二十、第四批公共租赁住房项目还有哪些?

  答:有辽河园(普润家园)、雪莲路(畅泽园)、高庄子(恒惠馨园、恒惠佳园)、双青新家园(盛福园、盛锦园),共计6个项目、1.2万套房源,预计入住时间2015年底前。

  二十一、何时可以申请其他批次公共租赁住房项目?

  其他批次公共租赁住房项目的审核配租时间另行通知,相关事宜由天津市住房保障管理办公室在“天津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政务网”(http://www.tjfdc.gov.cn)及“天津住房保障网”(http://www.tjfgnet.gov.cn)予以公布。届时持有《预申请收讫证明》尚未办理公共租赁住房承租资格申请的家庭,仍可参照首批项目审核安排,在一定时间段内,办理后续批次项目公共租赁住房承租资格申请手续。

  二十二、咨询电话

  天津市住房保障管理办公室热线:23394500

  和平区房地产管理局住房保障热线:23329370

  河西区房地产管理局住房保障热线:28138773

  南开区房地产管理局住房保障热线:27228633

  红桥区房地产管理局住房保障热线:87724222

  河东区房地产管理局住房保障热线:84122032

  河北区房地产管理局住房保障热线:26293509

  东丽区房地产管理局住房保障热线:84375150

  津南区房地产管理局住房保障热线:28395643

  西青区房地产管理局住房保障热线:27916803

  北辰区房地产管理局住房保障热线:26393731

稿源: 天津住房保障网  编辑: 天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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