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照天津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武清区国土资源分局的申请,现津武(挂)G2011-229号的投资强度调整为1125万元每公顷。
根据《天津市国有土地有偿使用办法》的规定,现将有关变动情况进行公示,公示期20天,公示期内如无单位提出竞买申请,公示期满,将按规定为受让人办理相关手续。
天津土地交易中心
2013年1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