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先生问:去年底,我租用他人的房屋经营五金建材生意。租赁期间,该房屋因线路老化发生火灾,重新装修需要一到两个月的时间。请问我是否可以不支付这段时间的房租?
勤和律师事务所王晶晶答:根据法律相关规定,因不可归责于承租人的事由,致使租赁物部分或者全部毁损、灭失的,承租人可以要求减少租金或者不支付租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