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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费者问题:
您好,我是万科金色雅筑的业主,我们的物业费3.2元/平米,号称超一流物业,但是我们的小区密度很大,几乎没有绿地,车位很少,大部分都是楼,道路很窄,没有什么物业可管理的设施,物业管理没有体现出任何超一流,质价不符。一般的住宅区,用不到超一流的物业,我们不是别墅区,都是高层住户,但是现在入住率小区不高,没有条件成立业主委员会,请问有没有什么法律依据,可以拒绝缴纳高昂的物业费?
答复:
尊敬的网民,
您好,现就您咨询的问题答复如下:
由于你已经和物业签署物业服务合同,可以以合同显失公平为由申请撤销、变更该合同。但需提供相关证据。
感谢您的参与
本诚律师事务所赵越律师
2013年2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