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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费者问题:
河东区登州路盛东家园,我是回迁房住户,原定2012年12月31日前入住该小区,12月26日选房结束后办理入住手续时,开发商突然告知剩余房款无法贷款支付,并且一部分付款的住户,付款后发现该房产无发票无房产证明,另外该小区设施还不健全根本无法入住!现在开发商推诿踢皮球无法给与答复,请教该怎么办,感谢~
答复:
尊敬的江栋网民:
您好,就您提出的问题答复如下:
根据您提供的信息,您应与开发商签订了回迁协议或依回迁协议中约定的权利义务签订了商品房买卖合同,那么在回迁协议或商品房买卖合同项下,应具体约定了付款方式与交房日期,若开发商无故更改房款支付方式、延期交房或出现其它违约事项,建议您可与开发商协商处理,协商不成,可根据合同约定的争议解决条款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或者仲裁机构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
感谢您的参与!
观典律师事务所陈媚律师
2012年12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