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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费者问题:
我们小区没买车位的就不能把车停在小区停车场,没有卖出的车位,开发商说,小区的车位只卖、不租!要是保安让业主开车进来就将对他们发款,一次一到俩佰元,这样做是合法的吗?请问我们业主应该怎么维权,物管处不让进!谢谢!
答复:
尊敬的李富群网民:
您好,就您提出的问题答复如下:
首先,建议您明确您问题中所说的停车场属于哪类。
1、对于规划车位。根据物权法规定,应首先满足业主的需要,而对于其归属问题,《物权法》采用了对于该类车位“约定优先”的原则,即“在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的归属,由当事人通过出售、附赠或者出租等方式约定”。所以,若是规划车位,开发商有权就该车位的归属问题做出出售或者出租的方式。
2、对于占用业主共有的道路或其他场地的车位,根据物权法规定,应属于业主共有。至于物业是否有权收取停车费,需根据业主与物业之间的物业管理合同而定。
关于进出小区及使用公共道路的权利,应由业主大会制定相关的管理制度。物业管理公司不让进小区的行为确有不妥之处,建议您与物业公司友好协商,妥善处理。
感谢您的参与!
观典律师事务所王明弟律师
2012年1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