既有房屋管理暨历史风貌建筑保护工作会召开
2013-03-29 17:24
 

  为认真贯彻市十次党代会精神和市委市政府“促发展、惠民生、上水平”决策部署,积极落实2013年市国土房管工作会议精神,总结2012年工作,部署2013年任务,日前,市国土房管局召开2013年天津市既有房屋管理暨历史风貌建筑保护工作会。市国土房管局副局长路红出席。区县房管局、部分直属单位、红桥区房产总公司、滨海新区规划和国土局及单位产房屋经营管理单位负责同志参加。

  会议指出,2012年各单位共同努力,既有房屋使用和安全管理、历史风貌建筑保护、直管公房经营服务等重点工作取得显著成绩。2013年要以开展“促、惠、上”活动为着力点,夯实基础、强化监管、主动服务,积极谋划、推进、落实各项工作,努力开创全市既有房屋管理和历史风貌建筑保护工作新局面。

  路红副局长对2012年既有房屋管理和历史风貌建筑保护工作取得的成效给予充分肯定,并对2013年工作提出要求,一是统一思想,认识到位。既有房屋管理事关民生,一定要做好房屋安全管理、秩序管理、修缮管理,确保老百姓住用安全。历史风貌建筑承载着城市文化历史,是我们的精神家园。要保护好历史风貌建筑,传承、延续城市历史、城市文化。二是高效规范,监管到位。一是加强监管。要抓好《天津市房屋安全使用管理条例》、《天津市历史风貌建筑保护条例》的贯彻落实,加大巡查力度,加强日常监管。要重视群众来信来访,关注、梳理群众意愿,同时,技术监测要到位,各级房屋安全鉴定机构要做好技术保障。要充分发挥纪检、督查机构监督和社会监督员监督作用,形成从上到下,从外到内的监督机制。要加强监察,开展私拆乱改、首层窗改门违法行为专项治理活动。要会同文物局、规划局开展联合执法,做到常抓不懈、执法必严。三是提升能力,服务到位。直管公房系统54个房管站、1个房产经理公司,还有700多家单位产管理单位,直接为50多万户老百姓服务,要严格按照规范管理,不断提高服务水平。公用处、风貌办要做好对公用公房使用单位、历史风貌建筑使用单位服务。局机关各部门对基层单位既要做好政策指导,又要履行服务责任,及时帮助基层协调解决问题。

稿源: 市国土房管局政务网  编辑: 孟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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