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网讯天津日报记者杜洋洋实习生于湉随着“清明节”小长假的临近,祭扫、踏青旅游等活动陆续增多,森林火险隐患进一步加剧,为了确保清明节消防安全,蓟县政府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发布了春季森林防火禁火令。
禁火令要求:5月1日之前,全县林区及林区200米范围内,严禁违章烧荒、吸烟、乱扔烟头、燃放鞭炮、上坟烧纸、玩火自娱等动用明火行为。严禁在林区和景区内私拉乱接电线和室外用火。严禁销售、放飞孔明灯(许愿灯)等空中悬浮的易燃、易爆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