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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日开始,禅城区2013年公共租赁住房正式接受申请。与往年的保障性住房神情稍有不同的是,今年首次将廉租住房、租赁型经济适用住房同公共租赁住房合并管理,统一归类为公共租赁住房,申请时间从昨日4月1日开始至5月31日止。无论是哪种性质的申请人,在收入方面都有相同的硬性门槛:人均年收入低于上一年度当地城镇居民年人均可支配收入31504元,家庭人均财产总额低于7万元。
创新:首次合并以“公租房”管理
记者了解到,根据相关管理办法,禅城区今年首次将廉租住房、租赁型经济适用住房同公共租赁住房合并管理,统一归类为公共租赁住房(简称公租房),昨日贴出的公告称申请时间为2013年4月1日至2013年5月31日止,逾期不再受理。
公告中称,保障对象分为三类,包括具有禅城区城镇户籍,符合条件的中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同时还有新就业职工和引进人才,以及符合条件的外来务工人员。
据介绍,禅城区城镇户籍中、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向户口所在地社区居委会提出保障性住房的书面申请,并提交相关申请资料。
而非禅城户籍新就业职工和引进人才以及符合条件的外来务工人员要申请,则需由本人或单位向所在地镇(街道)国土城建和水务局索取申请表或通过网上下载申请表,填写后向用人单位提交申请。用人单位进行审核、汇总后统一向所在地镇(街道)国土城建和水务局提出申请,不接受个人申请。
公告也指出,2011年、2012年申请家庭中已审核通过进入轮候的家庭,不再重复申请,具体通过审核正在轮候的家庭名单可到户口所属镇(街道)或禅城区住房保障建设管理中心查询。
资格:低于31504元/人/年
记者从禅城区国土城建水务局了解到,这批申请人有多少房源能分配现在还说不准,要看保障房建设进展和申请人数多少。据透露,此前已轮候的申请人中,目前还有部分没有解决。
据介绍,不同性质的申请人需要满足不同条件。其中,城镇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申请须为禅城区城镇户籍,同时家庭人均年收入低于上一年度当地城镇居民年人均可支配收入(31504元),家庭人均财产总额低于7万元。若有自有住房或租住政府公房,但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在15平方米(含15平方米)以下的也可申请。
至于外来务工人员申请,则同时具备三个条件,其一便是要求根据佛山市外来务工人员积分落户相关规定达到60分,其次也要求家庭人均年收入低于31504元,家庭人均财产总额低于7万元。此外,申请人及其配偶、父母、未婚子女在禅城无私有房产且用工单位未安排住房或未租住公房。(记者张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