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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北京紧急实施公积金二套房贷首付提至七成、利率实施1.1倍的新规,引起购房者关注。有专家分析,此次调整体现出公积金贷款政策的严肃性,避免缴存公积金不规范的购房者打政策“擦边球”,享受低利率贷款。对于违规者从严惩处,提高其违规成本,也有利于规范公积金贷款制度。
不过,渤海早报记者在本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了解,确认目前本市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无调整打算,仍按原政策执行。根据本市现行公积金管理政策,职工购房贷款利率及首付成数按照家庭购房套数有所区别。本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政策法规处有关负责人表示,职工购买首套住房是受到政策鼓励和支持的。按照现行政策,“职工家庭(包括职工、配偶及未成年子女)贷款购买首套住房(包括商品住房、限价商品住房、定向安置经济适用住房、定向销售经济适用住房或私产住房),且所购住房建筑面积在90平方米(含90平方米)以下的,首付款不低于所购房屋价格的20%;所购住房建筑面积超过90平方米,首付款不低于所购房屋价格的30%。”针对第二套住房的贷款购买政策,本市目前并未像北京那样执行利率和首付门槛上浮政策。按照规定,本市职工购买第二套住房申请公积金贷款,其首付款应不低于总款的50%,其贷款利率也与首套购房者一样,执行基准利率,即5年期以上贷款利率为4.5%,5年期以下贷款利率为4%。此外,家庭购买第三套及以上住房,不可以申请公积金贷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