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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年了还不能收房
近日,昌平区北京湾[最新消息价格户型点评]二期业主向本报反映,该项目本应于2011年7月份交房。然而,20个月过去了,业主至今未收房,业主们期盼了几年的房子竟然还没有建成。
业主深陷霸王条款,最多只能获得9万元的赔偿。而这少得可怜的赔偿与仍未建成的房子,还不知要何时才能交到业主手中。
截至记者发稿时,开发商仍未交房,业主还与开发商就赔偿金额而进行口水仗。
业主代表张女士告诉记者,自2009年起,她与近二百名业主分不同批次与开发商北京汇超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签订了《商品房预售合同》。
记者从张女士提供的购房合同中看到,北京湾(关科花园)二期项目应于2011年7月31日前交付业主。
“收房日期从2011年7月31日一直拖到2012年11月30日。我们购房时,由于项目一期业主已有一部分入住,这里的房产又多是我们的‘第二居所’,大家并不急于住,觉得延就延了。直到2012年底,开发商以书面形式告知我们,收房将再次延期,我们这部分业主不干了,开始进行维权。”业主代表李先生告诉记者。
2013年2月2日下午,北京湾二期业主代表应开发商邀请到北京湾小区的“南山书院”,就延期交房的赔偿进行商谈。但是当业主代表进入院内才发现,所谓的商谈只是一个诱饵,这是开发商设计好的一场鸿门宴。
据业主代表李女士介绍,交谈中自称瀚宏集团副总的蔡某对业主代表恶语相向,并对参加协商的业主代表大打出手,还指使保安人员将所有业主代表(包括受伤的业主)扣留在四合院内,直至昌平区邓庄派出所的民警到达现场,时间长达40分钟。
根据医院的诊断,受伤业主左眼右侧筛骨骨折、左眼底出血、腮骨骨折。据了解,此案已移至司法部门,正在对伤者伤情进行司法鉴定。
调查
房子已封顶渣土垃圾随处可见
记者在尚未交付的小区内看到,相比售楼处的光鲜亮丽而言,这里可以用糟粕来形容。
小区一期与二期之间用一道简易的栅栏隔着。
透过栅栏的缝隙,记者看到,小区二期房子已封顶,区域没有工人施工,垃圾、渣土随意散落着。而当记者走进早已交房的一期时发现,那里的入住率也不足三成。
记者要离开时,一名保安的话更是让人匪夷所思:“您要是自己住就别买了。您看这房本应该是2011年交房的,到现在还没建好,开发商还欠着施工队的钱,什么时候建好还不一定呢。去年下了场大雨,一期有些房子还漏雨。”
当记者要追问详细时,一辆轿车开了过来,保安告诉记者项目经理来了,就匆匆走了。
开发商悄易主工程被长期搁置
“2012年底,销售人员告诉我,由于意大利地震导致兰博基尼牌的锅炉无法进口,所以房子无法按时交付,您觉得这可能吗?”张先生说。
见工地未有任何动工迹象,张先生等业主代表继续找到开发商。北京汇超房地产开发公司法人代表吕守刚答复他称由于宏观调控,别墅项目销售遭到极大困境,致使公司销售回款不力;另外,公司需要回购国有企业股份,一时资金困难,无法按期交付。
在此期间内,由于开发商一直未付施工方北京城建[简介最新动态]亚泰的工程款,北京城建亚泰向法院申请冻结开发商资金。
实际情况是什么呢?
记者调查发现,在北京湾别墅二期工程被搁置同时,北京汇超的控股股东瀚宏集团旗下位于昌平南口、北七家、兴寿三个区域的项目启动了开发建设。
据业主代表王先生透露,汇超地产把预售资金及应该投入到项目建设的资金挪作他用,投入工程建设的资金严重不足,导致北京湾二期项目工程建设自2011年7月一直停滞至今。
这似乎为北京湾延期交房提出了一种合理的解释?
据记者调查,北京汇超注册于2002年6月21日,注册资本金1000万元。2004年2月6日,央企中国华星集团下属北京华星置地投资有限公司入主北京汇超,以57%的股权取得绝对控股权。
随后2011年8月15日,央企中国华星集团在北京产权交易所挂出消息,以9381万元的挂牌价格,转让旗下北京华星置地投资有限公司所拥有北京汇超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57%的股权,且受让方要代为偿还2618余万元的债权剩余。
成功转让后,华星置地将不再持有汇超地产股权。
记者查阅工商部门的相关资料,发现华星的股份已经在2011年10月10日被郝汉和马宏两位自然人接盘。
蹊跷的是,记者查阅了北交所以及北京汇超股权转让协议,并没有关于股权转让价款的相关信息体现,也未见有关出让股权的资产评估报告。
记者也曾多次致电汇超房地产公司索要相关材料,截至记者发稿时未予回复。
回应
央企退市致资金链断裂会给予一定赔偿
近日,记者以购房人身份进入项目销售区的大门,就看到假山、绿植、小溪组合而成的中式园林景观,如同古色古香的国画。
来到售楼处,偌大的空间里只有一名工作人员,该工作人员告诉记者,公司还没上班,今天只有他一人值班,并为记者介绍。
“项目二期是延期交房了,但是我们已经与业主协商好,给予一定赔偿。仅有一小部分业主来此维权,他们也不要求退房,就是要求免除两年的物业费。”当记者问及延期交房及打人问题时,他用手摸了摸鼻子,语气较之前明显严肃。他告诉记者,没有打人事件。
该工作人员表示,他们公司是央企,2010年中央发文要求央企退出房地产市场。他们公司响应号召退出房地产市场,导致资金链断裂,现已找到浙商融资,资金链亦不存在问题。
业主对开发商这一回应不予认可。据部分维权业主对记者透露,北京汇超法人代表吕守刚曾经在答复二期维权业主时表态,由于回购华星集团持有的57%的股份使公司的资金产生了压力,并且随着2010年后国家宏观调控的加码导致项目销售缓慢,使工程安排出现了困难。
如何赔偿是关键
北京湾二期业主代表王先生告诉记者,从去年底开始,他们与开发商汇超房地产有限公司接触,要求赔偿,开发商一直坚持合同中签订的赔偿金额。
业主则认为合同中的赔偿较低,应增加赔偿,双方因赔偿金额僵持至今。
记者从王先生提供的《购房合同》中看到,开发商延期交房一天,每天予以业主总房价的万分之一作为违约赔偿。但到后面补充合同中注明,延期交房超过120天,违约赔偿总金额不超过总房款的2%。
王先生说:“开发商当时要求我们首付不低于房屋总价的50%,也有很多人交的全款,可以说开发商是用我们的钱盖起了房。现在我们要求开发商赔偿损失共计30余万元。”
“当时签合同时,我也没有仔细看,也没太当回事。谁承想开发商在这等着我呢。”张女士气愤地说:“2009年,我卖掉了城里的一套房,约400万元全款买的这套房,4年了,就算我卖的那套房的房租也比这2%的总赔偿款高!”
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张保军律师表示,由于房屋属于特殊性商品,北京湾二期房屋至今仍未建好,房屋还不具备交付条件,业主现阶段还无法向法院起诉开发商,要求开发商交房。
但是,根据业主与开发商签订的《购房合同》,开发商违约已延期交房近20个月,业主有权要求开发商给予业主违约赔偿。
张律师为记者算了一笔账,根据《购房合同》中的赔偿方式,以房主王先生为例,他的总购房款为450万元,开发商约定交房日期为2011年7月31日,至2013年4月11日,已延期交房589天,每天赔偿业主王先生总房款万分之一,总赔偿款共计为265050元。但在《购房合同补充协议》中注明,开发商赔偿金额不超过总房款的2%,约为9万元。
张律师告诉记者,业主王先生与开发商所签订的《购房合同补充协议》涉嫌霸王条款,本应获得26万余元的赔偿,现在只剩9万了。
对于违约赔偿,张保军表示,违约赔偿一般分为两种:一是根据合同中约定的违约赔偿金额赔偿。
如果合同中约定的违约赔偿较低,业主可根据自身实际损失搜集证据,向法院提起赔偿。北京湾业主与开发商签订的《购房合同》中提及延期交房违约金不得超过房屋总价的2%。
由于2011年至今,房价、物价都有所上涨,业主可以搜集自身实际损失超过房屋总价2%的证据,可向法院起诉开发商,申请更高的损失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