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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租客冒充房主,利用伪造的房本出售二手房实施诈骗。日前,本市静海县检察院以诈骗罪对其提起公诉。
今年2月,家住静海县的张女士通过一家非法房屋中介获知一处房源,地点、房型、价格都相当合适。在该中介工作人员的带领下,张女士来到小区看房,并见到了“房主”王某。张女士对房子十分满意,表示回去考虑一下。王某提出,已有人打算买此房,如果张女士有意购买需交5000元定金,并把房产证交给张女士作为抵押。因为担心房子被别人买走,张女士与丈夫电话联系后,当即到银行取出5000元定金交给了王某,约定两天后办理过户手续。
两天后,张女士带着房产证来找王某,发现王某房门紧锁,拨打电话也一直关机,找到中介后依旧联系不上,于是张女士拨打了报警电话。
原来,王某并非此房的房主,而是房子的租客。王某先是通过非法渠道伪造了房屋产权证,并以较便宜的价格在几家非法房屋中介进行了登记。当有买房者有意买下房子时,王某便提出让其先交付定金。为使买房者放松警惕,王某还将伪造的房产证抵押给买房者,以此骗取钱财。日前,犯罪嫌疑人王某已被抓获,由静海县检察院以诈骗罪提起公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