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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一小长假,不少商家又开始在重庆市南滨路摆摊设点出租自行车揽客。喜来登大酒店对面的老式居民楼前,就密集地摆着数百辆各式自行车用以租赁。游客只需有效证件就可租得自行车骑上南滨路兜风,殊不知南滨路并不允许骑自行车。
租赁户表示,若遇交通事故,租车者“后果自负”。工商部门表示,将对此行为进行查处。
自行车禁行路段周边大量无证租车点
在南滨路与烟雨路的丁字路口,常见许多中年人坐在自行车上询问过往行人是否需要自行车代步游览南滨路。
4月28日晚,一中年人带着记者往烟雨路方向行2分钟路程,到一排老式居民楼下,密集地摆放着数百辆自行车,包含山地车、轻便车、双人车以及双排2-4人车等各式自行车。
中年人把记者带到目的地后离开。一自称姓卢的老板出来迎接,称租车者抵押有效证件后便可自由选车,租赁费用根据车型,从一小时5元钱到50元价格不等。
租车户承认属无证经营
“到南滨路边骑自行车边看风景,安逸得很!”卢老板的生意很好,她不停地向中年妇女带来的游客介绍。忙着一下租出去12辆自行车后,才有空继续招呼记者。卢老板介绍,每逢节假日和周末,他们的生意都很好。这里也聚集了10多家自行车租赁户,她家有100多辆自行车,规模算大的。
问及有无有营业执照和如何保证顾客安全时,卢老板爽快的回答:在此经营的10多家商户都没有专门的自行车租赁营业执照。至于安全,卢老板说,大家都是让顾客自己注意,如果出事也只能“后果自负”。
随后记者到了另三家自行车租赁商问了同样的问题,得到了相同的答案。其中一家还对一位不会骑自行车的女士说:“我教你在人行道上骑,三天内保证学会,三天后就能上马路了。”
近五年租赁行业未发新许可证
随后记者将此事向南岸区工商分局进行了反映,相关工作人员告诉记者,南滨路因机动车流量大,路面平整机动车速也较快,运管部门是不允许在周边设立自行车租赁的。因此所有的自行车租赁都属于无证经营。去年他们就曾联合烟雨路所属的海棠溪街道、南滨路管委会以及运管部门对烟雨路上的无证自行车租赁进行了驱逐。现在自行车租赁再次发生,属于反复现象,他们也将查处。
重庆市运管局工作人员也向记者表示,南滨路确实不允许骑自行车,周边的自行车租赁点属于无证经营。工作人员说,目前重庆市正在酝酿出台《重庆市租赁管理条例》,在条例颁布之前,市运管局五年前就不再给租赁行业颁发经营许可证了。
现场:南滨路半小时内单项通行89辆自行车
记者在南滨路美堤雅城入口处看到了悬挂着的自行车禁行标志。但就在该标志下,就有自行车驶进南滨路。记者提醒一名正骑车准备进入南滨路的王先生“南滨路属于禁行路段”。王先生停下车,看了看提示牌,告诉记者,他都在南滨路上骑了三年,从未注意过这个标志,完全不知道南滨路属于禁行路段。王先生知道南滨路属于禁行路段后,仍把车骑了进去。另一位骑车的吴先生,在得知南滨路属于自行车禁行路段后,笑着说:“大家都在骑,在南滨路上骑自行车都成气候了,没问题。”
记者昨晚站在南滨路喜来登大酒店门前数了数,半小时内,共有89辆自行车经过。
交巡警:南滨路骑车可罚款
记者将该情况向南岸区交巡警支队进行了反映。交巡警告诉记者,南滨路因路况较好,机动车速较快,因此是不允许自行车驶入的。而且原则上包含自行车在内的所有非机动车都是不允许进入机动车道的。交巡警有权对非机动车主的违规驾驶进行劝导、警告及罚款的处罚。但目前,我市交巡警对非机动车驾驶员违规行为,主要采用劝导及警告方式。
交巡警建议广大自行车爱好者,可到洋人街或体育馆骑自行车。
记者还了解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非机动车应当在非机动车道内行驶。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根据道路和交通流量的具体情况,可以对机动车、非机动车、行人采取疏导、限制通行、禁止通行等措施。
律师:发生事故可向租赁户追加补偿
如果租赁的自行车在禁行的南滨路上发生交通事故,租赁者真的毫无关系吗?重庆市康渝律师事务所首席律师陈晔说,如果事故发生是因为租赁车本身质量问题,那么租赁户必须负责。若是因自己驾驶不当产生的事故,租赁者可向租赁户追加补偿。
自行车占用机动车道,和机动车发生事故后,机动车是否可以免责呢?陈律师分析说,自行车即便违规开上了机动车道,机动车还是应本着尊重生命的原则,避让自行车。若两者之间发生了事故,机动车驾驶员并非无责,他们也需分情况承担责任。
情况一:如果机动车辆违规撞上了自行车,那么机动车主承担主要责任。
情况二:如果自行车、机动车均违反交通信号,双方承担同等责任。
情况三:如果机动车未违背任何交通规则情况下与自行车发生碰撞,自行车主负主要责任。(见习记者张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