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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日,记者从市国土资源局获悉,红星苑二期安置房等4个项目通过用地预审,项目建设用地单位持预审意见书办理项目审批(核准)后,按规定申请办理供地手续。预审意见有效期两年整。
这4个项目分别为:红星苑二期安置房项目拟报用地4.6601公顷,均为建设用地;吴山河改造工程拟报用地1.9730公顷,其中拟占用耕地0.5073公顷;南台大道南段道路两侧绿化工程项目拟报用地9.1846公顷,其中拟占用耕地1.4052公顷;原耀隆化工公司地块区间道路工程项目拟报用地1.8380公顷,均为建设用地。
此外,南台大道北段建设用地项目征地范围内的房屋将同时征收,房屋的征收及补偿工作由市房产管理部门负责组织实施。 (福州新闻网记者陈玲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