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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昨日报道了南宁市物业专项维修资金支出困难,近20亿元巨资长期沉淀低息账户的现象后,引起了广大读者、网民的关注。5月8日,南宁市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管理中心上级主管单位——南宁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以下称住房局)专门组织召开会议,对广大业主关心的具体问题进行了解释和回应。
相关文章见报后,南国早报记者通过本报热线记录、各类网站网友留言了解到,广大业主对于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的质疑主要在三个方面:一、申请困难是不是存在管理机构故意刁难;二、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相关情况为何三年多没有公开;三、结余资金的收益率为何这么低。
“使用程序严谨,是资金安全需要,也是上位法要求。”在回应第一个质疑时,南宁市住房局相关负责人解释说,资金的开支,需要专有部分占该范围内建筑物总面积2/3以上的业主,且占总人数2/3以上的业主同意,是《物权法》的规定,同时也是为了保障大部分业主利益,规避资金使用风险,这个原则不可更改。但如果存在管理机构故意刁难小区提取物业维修资金,可向南宁市住房局举报,该局将按照规定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相关负责人介绍说,三年多来,物业专项维修资金没有按要求公开,主要是网络建设、数据安全方面工作进展较为困难,不过目前,账目公开工作已经取得了实质性进展,相关软件的开发已经进入了招投标程序,相信再过一段时间,账目公开就能够实现。
物业专项维修资金使用频率低,利息为何只是三个月定存利率,而不是一年,两年,甚至更长?相关负责人表示,当初定三个月定存利率主要有两个原因:一是参考管理模式相类似的住房公积金;二是当时国家没有出台统一标准,三个月定期存款利率是全国主要城市的普遍做法,当然,利息更高或者更低的现象在其他城市都存在。
对于广大业主期盼资金保值增值,南宁市住房局也作出了回应:有考虑将
物业专项维修资金投资国债的小区,可以通过“两个2/3以上”的投票程序,将意见提交给管理机构办理。另外,依然选择专项账户的业主,三个月的定存利率是否太低,管理机构也将会同有关单位进行测算分析,提交相关部门审议后,提高物业专项维修资金利息也存在可能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