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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是广东省实施《珠三角规划纲要》“四年大发展”转入“九年大跨越”的转折之年、起步之年。日前正式印发的《实施<珠三角规划纲要>实现“九年大跨越”工作方案》(以下简称《方案》)大打“民生”牌,根据其提出的目标,到2017年,珠三角城乡居民将在收入、教育、就业和社保、医药卫生、住房等方面切实享受到更多实惠。
收入比2010年翻一番
《方案》提出“九年大跨越”的总体目标:到2017年,珠三角率先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取得决定性成效,在推进转型升级中加快发展,增强核心竞争力,基本建立完善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科学发展的体制机制更加完善,经济发展方式取得显著进展,形成具有世界先进水平的科技创新能力,粤港澳合作和区域一体化达到更高水平,生态环境明显改善,社会软实力明显增强,人民生活水平全面提高。
其中,到2017年,珠三角城乡居民的荷包将见涨,城乡居民人均收入比2010年翻一番。《方案》提出,建立城乡居民收入持续增长长效机制。建立与经济发展相适应的最低工资标准调整机制,各地最低工资水平达到当地城镇从业人员平均工资的40%以上。
教育85%幼儿园规范化
到2017年,珠三角居民的教育状况将更大改善。《方案》提出,促进教育优先发展,打造南方教育高地,在全国率先基本实现教育现代化。教育投入占财政支出比重达24%。
其中,推进各级各类教育加快发展,高水平普及学前教育,规范化幼儿园比例2013年达到60%以上,2017年达到85%以上。实施高等教育创新强校工程,提升高等教育发展水平,重点引进2—3所境外知名大学合作举办高等教育机构。推进强师工程,建立城乡统一的中小学教职工编制标准。教育现代化先进县(市、区)覆盖率2015年达85%,2017年达100%。
社保养老保险参保率100%
在就业和社会保障方面,《方案》提出,全面建成覆盖城乡的社会保障体系,保障水平稳步提高,流转运行更加便捷高效。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3.5%以内;本省户籍二三产业从业人员养老保险参保率达95%;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参保率达100%。加快建立和完善统一规范的人力资源市场,建立健全各级就业创业公共服务体系,到2015年100%的县(市、区)、乡镇(街道)和90%的社区能够提供较为完备的基本公共就业服务功能。
建立完善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制度,实现困难群众医疗救助“一站式”结算服务。逐步将符合条件的非户籍常住城市贫困人口纳入社会救助覆盖范围。
医疗人均期望活到77岁
到2017年,珠三角城乡居民期待寿命可望更长。该《方案》提出,率先建立比较完善的覆盖城乡居民的基本医疗卫生制度,居民主要健康指标接近发达国家水平。个人卫生支出占卫生总费用的比例降低到30%以下,人均期望寿命达到77岁,婴儿死亡率降低到4.5%。以下。
到2015年,所有县(市、区)范围内至少有一家平价医院,平价诊室占医院门诊资源的1/10,所有政府办基层医疗卫生服务机构使用和推广平价药包。到2017年,创建国家卫生镇120个,无害化卫生厕所普及率达到82%,各市均有一所独立的职业病防治院(所),力争每个县(市、区)有一家职业病诊断机构。
在健全社会福利体系方面,到2015年,居家和日间照料服务覆盖100%的城市社区和50%的农村社区。2017年,每千名老人拥有养老床位数达到32张。落实孤儿综合保障制度。
住房基本解决“住房难”
到2017年,珠三角城乡居民将实现“居者有其屋”。《方案》提出,建立以公租房为主要保障方式的新型住房保障制度,城镇中等偏下和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问题得到基本解决。其中,《方案》特别强调,要保质保量完成保障性住房建设任务。提高保障性住房规划设计水平,将保障性安居工程安排在交通便利、设施完善的城市区域。严格落实建设各方主体质量责任,推行工程质量终身责任制。全面执行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制度。
《方案》还提出,支持条件成熟的地区向国家申请作为住房公积金贷款支持保障性住房建设的试点城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