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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房子交了定金,结果发现买的房子不是当初承诺的户型。最近,刘先生就遇到了这样麻烦事。由于证据确凿,在工商部门的介入下,刘先生最终拿回了1万元的定金。
刘先生告诉记者,今年初,他在江宁大学城看中了某楼盘中一套80平方米的刚需房。当时看样板房时,已明确告知销售员其需要的户型,而销售员当面承诺说,绝对没有问题。
然而,随着新盖楼房的逐步升高,刘先生却发现其所购买的房子的套型却不是自己所要的。随后,刘先生找到销售商负责人,要求其退房并退还1万元定金。然而,多次协调,销售商员负责人就是不同意退购房定金。江宁科学园工商分局工作人员接到刘先生的投诉后,先后三次找到销售商协调,但由于该销售商只是该楼盘销售的代理商,与开发商并不是一家,销售商对于投诉之事,明知理亏,却一直扯皮。工商部门工作人员又会同刘先生直接找到该楼盘开发商总经理,在工商部门的协调下,开发商终于同意无条件退还刘某1万元购房定金。
工商部门提醒购房者,购房交定金存在很多不利于消费者的因素,很多开发商并未完全尽到告知义务,而购房人在交了定金后才发现房屋的缺陷或因种种原因不能购房,致使发生定金方面的纠纷。购房人应当在购房之前做充分的考察,预估到购房风险的存在,避免纠纷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