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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网络购物的兴起,各种团购网站形成“百团大战,千团大战”的趋势,纷纷打出各种促销降价牌,电子商务网站也是不甘寂寞,不但“五一”“十一”等传统节假日,甚至“双11”“双12”这些日子都被利用上,搞出各种“噱头节日”,频频上演价格大战,大有血拼一场的势头。可电商们“偃旗息鼓”之时,消费者们静下心来,仔细算一笔账,才发觉自己好不容易淘来的“大实惠”,居然没有得到实惠,算来算去,才发现最终受益者仍是商家。
团购比实际柜台价高
动辄5折,甚至更低折扣的让利,频频成为团购网站销售商品的噱头,“低价”往往就会成为团购网站生存的“杀手锏”,然而一些团购网站的“低价”,却并不是真正的让利,反而变成欺诈消费者的一种手段。
家住宝坻区的大学生小郑日前向本报反映:“我今年即将毕业,现在正处于工作实习阶段,我在外省上学,由于想毕业后回天津发展,就准备利用3月份来天津市区找工作,由于对市内道路不熟悉,考虑到在市内找工作需要几日,就想在网络上找一些经济实惠的旅馆,看到美团网推出的‘99旅馆’团购非常吸引人,标明原价最高140元的房间现在只要80元,于是我就团购了,谁知到了预订的‘99旅馆’广开四马路店,进入店内看到前台门市价最贵的房间也只有80元,现在通过手机预订还能再优惠5元,实际75元就可以。由于之前已经通过美团网付款,于是联系该网站客服要求退款,商家却以该团购‘不支持退款’为由拒绝退款,如此团购‘让利’,团购反倒比不团贵?”
接到市民投诉后,记者登录美团网看到该团购信息,记者看到该网站宣传“仅售80元!最高价值140元的99旅馆连锁住宿1晚”,团购提供的四种房型原价从100元到140元不等,该团购总共6000余人购买。记者走访99旅馆广开四马路店看到该店所有房型最高也只要80元,酒店服务台旁张贴有酒店使用手机订房的优惠广告,如果使用该渠道订房还可再优惠5元。记者询问该店工作人员全市该品牌酒店是否都是如此价格时,被告知地理位置好,价格高的店面是不参加团购活动的(例如该品牌体育学院店,天环店等均不能使用团购)。
团购网站“高标”原价后的“降价”,这种“明降暗升”的促销优惠,不知谁才是受益者。
“聚划算”未必划算
“聚划算”是淘宝网的知名品牌,“低价团购”作为其卖点之一,打折让利也是其中一种营销手段,然而该团购是否真让利,在对比价格后令人疑惑。
市民魏先生向记者反映:“五·一放假期间,我在淘宝聚划算看到淘宝推出的海尔统帅液晶电视的团购,该团购标明原价5899元的液晶电视,现在团购只需2999元,让利幅度颇大,但前提是需要提前缴纳99元定金,等到团购结束后,支付其余2900元就可以了。看到团购如此‘让利’,我也就参加了。谁知团购结束后,我再次登录该商家网页,看到现在售卖仍为2999元,顿时有了一种‘被忽悠’的感觉,于是联系卖家表示不想购买该商品,却被卖家告知不买该商品是可以的,但预交的99元定金是不予退还的。”
接到投诉后,记者打开淘宝该商品销售网站,看到该商品标明原价5899元的液晶电视团购价确实只需要2999元,但需要消费者支付99元定金,支付定金后再次支付其余款项即可完成该笔团购交易。记者等到该团购结束后,再次登录该销售页面,看到该商品仍然标明“原价5899元”,而如今价格却变成“畅销价3399元,下单立减400元,实付2999元”,售价未变。记者通过淘宝网专用聊天工具(阿里旺旺)与卖家客服取得联系,询问该商品是否以“原价5899元”销售过时,卖家客服表示“由于该网店价格比较优惠,从未以5899元销售过该款液晶电视。”
不实惠易毁形象
记者咨询法律界人士得知,“定金”是在合同订立或在履行之前支付的一定数额的金钱作为担保的担保方式。通常“定金”与“订金”有着本质的区别,“定金”通常是不可以退还的。但卖家销售该款商品涉嫌“价格欺诈”,侵犯消费者合法权益在先,卖家理应退还消费者所交“定金”,如果卖家不予退还,消费者可以将卖家的“价格欺诈”行为向活动发起方(淘宝)或卖家网店坐落地的物价部门进行投诉。
“团购”的兴起,其核心价值应该是价格上的实惠,商家的“低价让利”,如果商家仅仅利用“团购”来作为营销噱头,实际价格并不低,消费者非但没有得到实惠,反而让商家赚得“盆满钵盈”,就失去了“团购”的意义,最终也失去了消费者的信任。一旦商家或者网站在消费者心目中的形象被毁,是多少金钱再也买不来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