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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住禅城区红棉雅苑6座二楼的许小姐,其楼下就是一个垃圾处理中转站。6年来,臭味、废气、噪声,还有苍蝇、蚊子、蟑螂等让他们受尽了煎熬。经多次投诉无果后,去年上诉法院,要求撤销垃圾站的规划。近日,许小姐和住在该栋楼的数十住户终于得到一个好消息:禅城区法院、法制办、区国土办等7个部门联合发文,迁走红棉雅苑小区内的垃圾站,将其“变身”成商铺,为小区居民提供便利。
业主:住宅楼下设垃圾站违反规定
2007年许小姐购买了红棉雅苑小区的二楼,但搬进新房后高兴全无——她的房子下面就是垃圾站,负责收转附近三个社区的生活垃圾。无休止的臭味、废气、噪声、苍蝇、蚊子、蟑螂等,让人无法生活。为了减少干扰,6年来门窗都不敢开。
据红棉社区居委会梁某介绍,垃圾站早在房子销售前已经规划好。开发商也如实告诉业主,并且降价卖房。对此许小姐表示,虽然买房时开发商告知过垃圾站存在,但没想过影响如此大。房子买了,要搬迁却很难,毕竟房子是毕生积蓄买来的。
与她同样受苦的,还有同一栋楼的数10住户。2007年7月以来,许小姐等10多户居民就开始通过电话、网络以及行政投诉、行政复议等各种途径,请求搬迁垃圾站,但问题迟迟得不到解决。
为此,去年10月19日,许小姐向禅城区法院提交诉状,请求撤销佛山市国土资源和城乡规划局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中关于垃圾站的规划。
在庭审上,许小姐指出,根据《城市环境卫生设施规划规范》、《生活垃圾转运站技术规范》等国家规定和标准,垃圾站应建在与居民区具有一定宽度的绿化隔离带,并要出具相关的环境影响报告。而红棉雅苑小区的垃圾站,建在居民楼内,没有任何绿化带,没有环评报告,属于违规报建项目。
此外,许小姐认为,该垃圾站已远超使用范围、规模,原定只收集一个社区的垃圾变成收集包括附近数十个小区的垃圾,加重了小区环境污染。
规划局:审批符合当时的法规和要求
被告方代理人表示,从垃圾站的使用面积和设计看,该垃圾站实际上应叫生活垃圾收集站而不是垃圾中转站。他进一步解释,《生活垃圾转运站技术规范》是在该垃圾收集站规划并审批后才颁布实施的。根据审批时城市环境卫生设置标准和规划等文件,只对垃圾收集站和垃圾收集点的面积和设计的服务范围作规划要求,并无要求与居民间隔距离和绿化带的规定。
法院:垃圾站“身世”合法,但仍须搬迁
经法院调查,2001年原佛山市城乡规划处根据规定,要求红棉雅苑配建标准垃圾收集站。2004年,禅城区建设市政局办理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2006年,垃圾站与住宅、商铺、公厕一并完成,并验收投入使用。近两年,因为附近社区的规划变动,红棉雅苑的垃圾站慢慢承担起附近三个社区生活垃圾收集功能。
为不影响附近居民的生产、生活,今年2月19日,禅城区政府办公室组织法院、法制办、城管、规划、国土等部门专门召开了协调会议,商讨解决垃圾站的关闭与转移事宜。确定重建的垃圾站将位于白燕公园公厕旁边,而原来的垃圾收集站将改建成商铺。 (记者/唐梦通讯员/邱小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