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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22日,南京市江宁区方山邮局的职工如常来上班,却发现邮局一夜被拆,大批信件及电脑等办公用品被掩埋在废墟下。江宁高新园管委会相关负责人孔祥宝接受记者采访称,是“误拆”邮局(5月23日《燕赵都市报》)。
“误拆”、“不小心碰倒”之类的说法,已经被前人用过,其狡辩意味如同迎面飘来的一阵恶臭,显而易“闻”。江宁高新园管委会之所以用“误拆”这个“此地无银三百两”的说法回应媒体,不过是黔驴技穷之下的“打哈哈”。
“周围的房子都已经被拆光了,只剩下邮局一栋三层楼的建筑,这么大的一个房子,还有邮局的标志牌,怎么可能是误拆?”——群众的眼晴是雪亮的,“误拆”这个“皇帝的新装”,只能骗得了相关负责人自己,骗不了公众,甚至此前的“断水断电”等“副迁”行为,也是此次非法强拆的佐证。
新的拆迁法实施之后,拆迁必然遵照“先补后拆”原则。但邮局相关方面一直没有同意,如果在安置与补偿等工作尚没有达成协议的情况下强拆,则要走司法程序。但遗憾的是,人们在南京市江宁区方山邮局被拆迁事件中,没有看到先补后拆,也没有看到司法程序,这明摆着就是违法强拆。
那么相关拆迁者为何能够如此大胆?一是,先拆房子,既成事实的拆迁心理之下,拆迁者的利益和诉求被无视与忽略。
二是,违法强拆要么以“临时工”所为推卸责任,要么用“误拆”狡辩,加上调查与惩罚机制的缺失,致使违法强拆代价小、成本低。
三是,强拆背后往往有权力“保护伞”。比如江宁被拆邮局局长在事后接受采访时表示:“压力很大,不方便回应”。试问,面对对方的公然违法行为,面对自己的权利被侵害,有法律、有国家邮政总局“娘家”撑腰,局长怎么还压力很大呢?他在怕什么,压力又是谁给的?来自哪里的权力在权利面前横行霸道?
很明显,在很多情况下,强拆并不是拆迁队的事情,也不仅是园区的事情,甚至不止是一个“江宁区”的事情,又甚至也不止是一个城市管理部门的事情,而是一座城、一组经济增长数据、一些人的政绩冲动等等,是各个方面的事情。在这样的情况下,拆迁者“倾巢而出”,树上的鸟巢倾覆——普通老百姓无法避免被伤害,邮局也不可能保持“完卵”。至于邮局那些私人的、单位的信件之类,就更是被埋废墟、踩于脚下、微不足道的权利。
覆巢之下,焉有完卵。法律不硬,权力耍横,何谈权利? (刘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