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绿城,这个刚经历过资金链‘生死线’考验的房企,近日又被在新疆项目的合作伙伴新疆鸿远投资有限公司(简称鸿远投资)告上了法庭,至此,双方由甜蜜合作走向了对簿公堂。
股权纠纷和刑拘事件
5月14日,绿城集团在新疆的合作伙伴,作为乌鲁木齐绿城玉园项目二股东的鸿远投资总经理赵星如将绿城集团告上了法庭。鸿远投资方面以绿城私自将股权转让给股东以外的第三方,损害了股东的优先受让权为由,要求法院解除双方的合作关系。
在这幕双方由甜蜜合作走向对簿公堂的“大戏”中,充斥着股权转让纷争、公章之争、项目停工、刑拘事件等丰富的“剧情”。
据了解,2009年绿城集团与鸿远投资达成合作协议,成立新公司开发绿城玉园项目,其中绿城控股60%,鸿远投资控股35%,独立股东周鼎文控股5%,并约定绿城分红占38%、鸿远投资占31%,周鼎文占31%。鸿远投资方面表示,绿城中国发布的2011年年报表示,年报于“出售附属公司”细项中提到,于2011年9月5日,绿城以现金人民币2550万元将其于鸿远的全部60%股权出售予第三方上海捷辰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赵星如方面委派到合作公司做监事的龙晓军在接受新疆媒体采访的时候表示,一方股东转让股权,应通知另一方,另一方应有优先购买权。绿城私下里交易,损害了鸿远的利益。除此之外,鸿远投资在庭审陈述过程中,还认为绿城集团存在从合资公司擅自抽走资金1.1亿元,以及违规建设、擅自出售房屋等情况。基于上述理由,鸿远投资方面提出双方终止合作,绿城集团退出绿城玉园项目。
对于鸿远投资的指控,绿城集团表示,上述股权转让最终并未完成,年报里的标注只是按照国际会计准则进行的表述。“新疆绿城玉园项目地处边疆,管理团队并不稳定,出于激励团队的考虑,公司做出了将项目股权转让给由项目管理团队控制的第三方公司的安排。作为股权受让方上海捷辰的股东中包含了新疆玉园项目的管理团队主要成员。”绿城集团媒体部相关负责人在接受新金融记者采访时表示,绿城集团当时的决定并无不妥。
另外,上述负责人对新金融记者强调,因为上海捷辰投资咨询有限公司最终未完成转让合同中规定的“在2011年12月31日之前归还公司的全部投资资金本金,并支付年18%的收益”的条件,股权转让行为最终终止。
不过鸿远投资方面显然对绿城集团的解释并不买账,2012年5月,当赵星如方面获悉绿城有意转让绿城玉园项目股份的时候,拿走合作公司的公司章、财务章、合同等,使绿城集团与鸿远投资的合作关系陷入僵局。据了解,纠纷刚刚出现时,双方曾试图通过沟通解决分歧,有媒体报道绿城老总宋卫平与赵星如曾在杭州进行过面谈,不过最终双方的沟通并未取得成效。
鸿远投资依然坚持绿城推出玉园项目,而绿城也展开了自己的反击。绿城组织专业力量,对鸿远投资方面的财务证据进行重新审计,并向浙江省公安厅举报赵星如等人涉嫌使用虚假发票、虚构重大交易、伪造合同等,宋卫平将其形容为深深无奈后采取的措施。最终赵星如在2012年12月至今年1月间,被浙江警方刑事拘留30余天后释放。“我们提交了很多证据,不过事情最后不了了之,最后也没有一个明确的说法。”绿城内部人士对新金融记者表示。
而刑拘事件,显然使双方的矛盾进一步升级。认为受到侮辱的赵星如随后将绿城集团告上了法庭,于是才有了前面双方对簿公堂的一幕。
扩张期的“甜蜜合作”
在双方因为股权事件开始闹翻之前,曾有过很长一段时间的合作“蜜月期”。鸿远投资一直以进行荒山绿化治理起家,专注于乌鲁木齐的六道湾塌陷区的治理。经过几年时间发展赵星如和鸿远投资在新疆地区已颇有名气。而乌鲁木齐出台的《乌鲁木齐荒山绿化承包管理办法》,为鸿远投资带来了实际的好处。按照荒山绿化办法:荒山和草场绿化承包者可获得50年土地使用权,在造林绿化面积不低于总用地面积70%的前提下,可以获得40%上限的配套产业用地。
在承包了3000多亩的塌陷区和荒山进行绿化治理后,鸿远投资按照政策获得了治理区域中1000多亩的土地补偿,可以进行商业开发。“鸿远投资得到的地块位置很好,应该能算是乌鲁木齐比较黄金的区位。”一位当地房地产业内人士表示。不过由于缺乏房地产开发的经验,选择一家业内龙头作为合作伙伴共同开发成为赵星如的选择,因为这样做既能提高项目和自身的知名度,又能保证项目的销售。
2009年,经过朋友周文鼎的介绍,赵星如与绿城老总宋卫平结识。当时的绿城集团正处于快速扩张的“黄金期”,年销售额突破500亿元,成为高端住宅的领先打造者,而此前绿城已在新疆开发多个项目,总开发面积超百万平方米。鸿远投资的黄金地块、优质大体量项目,加上绿城的高端品牌和丰富的开发经验,使得双方几乎是一拍即合,很快签署了合作协议。
在绿城和宋卫平看来,这无疑又是一个能够快速回笼资金的优质项目。而此后该项目的销售成绩,也印证了这种预测。2012年2月,绿城玉园首次开盘,价格达到9000-16000元/平方米的价格,依然受到当地购房者抢购,共售出300余套,回款超过4亿元。
不过2011年,绿城集团受调控及此前快速扩张影响,负债率高企,资金链紧绷,一度处于风雨飘摇之中。正是在这种情况下,传出了绿城欲出售绿城玉园股份的消息,也是合作双方交恶的开始。而绿城内部也有看法认为,鸿远投资是看利用完绿城的品牌后项目好卖了,希望将绿城踢出项目,独自获益。
停工的项目与被牵连的买房人
新金融记者近日致电绿城玉园售楼处,销售人员表示,目前项目的销售已经完全停滞,项目也没有开工。“我们现在这边也只是留守,估计要等官司有个结果之后,项目才会有进展。”
据了解,在2012年10月份停工后,绿城玉园项目至今还未开工,主要原因在于相关公章被赵星如方面拿走,无法办理开工所需的各种手续。出于同样的原因,预售许可等销售需要的文件也办不下来,导致项目销售同样停滞。
绿城玉园施工停滞后,此前在此购买房屋的300多位业主,成为直接受害者。绿城方面派驻到绿城玉园的执行总经理姚猛在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按照目前情况看,虽然已有14栋房屋封顶,不过后续施工无法开展,绿城玉园项目已无法按照此前承诺时间即2013年12月1日向购房业主交房。
在5月14日庭审现场,法院门口就聚集了数十位业主。他们拉起“如绿城退出,坚决退房”、“坚决维权、尽快复工”的横幅,表达自己的诉求。“大家都是花了大价钱买的这个房子,自己辛辛苦苦挣来的钱,买房的时候也交了税,冲着绿城的名声买的房子,怎么现在就变成了这个样子了。”一位业主在庭审现场曾这样表示。据了解,今年4月份,100多名业主曾联名到绿城玉园售楼中心和乌鲁木齐政府机关询问情况,要求无论项目股东方发生何种纠纷,必须按照购房合同将项目开发完毕,按时交房。
“对于业主们的损失,我们很遗憾。我们现在的想法就是,尽快打赢官司,然后尽快复工,最大努力保证业主们的合法权益。至于可能涉及的赔偿以及其他责任,需要等官司了结后才能确定。”绿城法务部相关负责人对新金融记者表示。新金融记者多次尝试联系鸿远投资方面,希望了解其对官司进展及业主诉求的意见,不过截至发稿前该公司电话始终无人接听。
合作开发模式下的“个例”
据了解,在新疆绿城玉园开庭前,宋卫平曾试图去新疆庭审现场出席,虽然最终未能成行,也足见其对这场官司的重视程度。有媒体曾为绿城算过一笔账,绿城在城里合资公司之处,参股股本2550万元,还需要承担3.4亿元的原有负债,加上通过担保形式为合资公司筹得的贷款以及近几年在项目上的各项投入,绿城在玉园项目中的投入超过10亿元。绿城方面表示,鸿远投资指控的绿城从合资公司抽走的1.1亿元资金,主要就是用于偿还股东借款。而绿城为合资公司已经筹得了充足的开发资金,抽走部分资金偿还上述借款符合财务制度。
作为地产圈知名的“性情中人”,宋卫平一向以仗义、义气的形象示人。而这种好人缘也使得2011年绿城资金链经受严重考验的时候,得到诸多地产圈内好友及企业的帮助,其与融创中国董事长孙宏斌的友谊以及绿城和融创在长三角区域的合作即被传为佳话。
如今的绿城,已经更多学会更加利用自身的专业性和品牌,采取与合作伙伴共同开发的模式,降低开发风险以及缓解资金压力。
绿城年报显示,截至2012年公司开发的96个项目中,83个项目都不同程度地采取合作开发的模式,绿城拥有全部股权的项目只有13个。“在绿城的所有合作项目中,还是首次遇到这种情况,这也是我们合作开发模式中的个例,绿城不会因此改变合作开发的模式。”绿城集团媒体部相关负责人对新金融记者表示。
对于官司的最新进展,绿城集团法务部人士表示,法院将在开庭后两周内进行一次双方调解,若调解失败,将择日做出判决。“我们的理由在答辩过程中已经阐述的非常充分了,相信最终法律会给一个公正的判定。我们当下的诉求是驳回鸿远投资要求解除合作关系的诉求。不过我们还会保留要求其他赔偿的权利,在适当的时候再去行使,并不是这一个诉讼就能解决项目的所有问题。”上述绿城法务部人士对最终能够赢得官司充满信心。
对于此次遇到的合作纠纷,宋卫平曾在接受媒体采访时说过一段颇耐人寻味的话。“中国的商人面临的商业环境很糟糕,过去10年没有本质上的改变。今天发生在企业身上的不公,明天有可能发生在任何普通人身上。”
在绿城与鸿远投资的官司中,300多位业主正被无故牵累,原本敲定的交房日期现已遥遥无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