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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69岁的盛江兴曾是“无房户”,几十年来一直租房子住。受惠于青岛市2008年开始实施的居民住房建设规划,2011年1月28日,盛江兴和老伴搬进了康居公寓的一居室里。
在青岛,像盛江兴这样通过保障性住房解决和改善居住条件的居民达到18.4万户。近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公布了“2012年中国人居环境奖”名单,青岛市保障性住房建设项目荣获“中国人居环境范例奖”,成为全国唯一获此殊荣的保障性住房项目。
青岛市自2008年开始全面推行保障性住房配建制度,规定凡是规划为住宅的房地产项目,全部要配建一定数量的保障性住房。配建制度的实施,不仅确保了保障性住房建设用地供应,同时适应和满足了被保障家庭就近居住、就业、就医、就学、出行需要,降低了生活成本。
2008~2010年,该市实施了第一轮三年居民住房建设规划,基本解决了3.5万户低收入家庭的住房困难;2011~2013年新一轮三年住房保障规划中,保障性住房建设力度进一步加大,由2.4万套增加至6万套,保障家庭由上一规划期的3.5万户增加至6万户。截至2012年底,该市住房保障覆盖率达到16.1%,其中主城区已达到23.9%,主城区范围已提前达到国家要求的住房保障覆盖率目标。
在保障性住房户型设计上,青岛努力做到“面积不大、功能齐全”;在装修标准上,该市要求统一进行装修,满足居民基本入住要求;在配套设施上,要确保水、电、气、暖、有线、通讯等配套设施到位。对于配建的保障性住房,采取市场化运作的模式,由房源所在项目的物业管理公司进行服务。同时对缴纳物业管理费用困难的公共租赁住房承租家庭,市政府按照每月每平方米建筑面积0.3元予以补助;对廉租住房承租家庭,按照高层每月每平方米建筑面积0.6元、多层每月每平方米建筑面积0.2元予以补助,切实减轻了承租家庭的经济负担。
住建部专家组在对该市已经交付的保障性住房项目进行暗访后认为,青岛的保障性住房建设有“三好”:户型好、环境好、配套好,不但按要求配建幼儿园、小学,还主动建设文化娱乐设施、医疗设施、民生市场等,充分满足了居民的生活需要。(记者杨明清)
标签:保障性盛江兴住房承租青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