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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市住建局主导的住房保障工程正在紧锣密鼓地推进。而中山各个镇区的安居工程也是极具创新,亮点频出。昨日,古镇镇就正式下发和美安居工程实施方案,提出对188户弱势群体的住房进行改造。与普通的安居工程不同,此次古镇将住房改造和增加收入结合起来,以“自用一点、出租一点”的方式,帮弱势群体提高整体收入,实现真正脱贫,由此受到许多居民的欢迎。
两年改造提高困难户收入
据统计,古镇目前共有188户低保、低收入、困难家庭(以下统称弱势群体)。其中残疾人108户,单亲家庭28户,未成年人12户,长期患病30户,零劳动力10户。
为彻底改善古镇弱势群体的居住环境、生活环境,扭转弱势群体整体收入低、生活质量差的家庭现状,从2013年6月起,古镇计划实施和美安居计划。
该安居计划的实施时间为两年,即2013年—2014年。古镇将完成该镇弱势群体住房改造工程,使弱势群体住进安全、舒适的房屋,同时能“自用一点、出租一点”,提高他们的整体收入,使他们实现真正脱贫。
“和美安居工程的实施,一方面可以解决古镇镇弱势群体的住房问题,另一方面通过改造后的住房可以部分向社会进行租赁,将住房改造和增加收入结合起来,帮助弱势群体脱贫。”古镇相关负责人说。
采访中记者获悉,类似古镇这样将住房改造和增加收入结合起来的住房改造,在中山尚属首次。
无地无房者可入住保障性住房
记者了解到,古镇镇将弱势群体分成两大类,一类是无地无房者。这部分弱势群体暂时不纳入和美安居计划,可优先安排入住“天朗明居”古镇镇慈善会保障性住宅项目,但须符合几个条件:一是,申请人具有本镇户口5年或以上;二是,申请人在申请之日前3年内没有发生任何房地产交易或转移行为;三是属市民政局核定的低保家庭、低收入家庭及镇核定的困难家庭。另外,申请者必须承诺在经济收入超过市民政局核定的低保家庭、低收入家庭及镇核定的困难家庭的标准的情况下,及时主动申报退出“天朗明居”古镇镇慈善会保障性住宅项目。
除了无地无房者,针对另一部分有地无房或者是危房,或者人均居住面积少于20平方米的弱势群体,可纳入和美安居计划,实行住房改造。
但申请者也必须符合几个条件,包括具有本镇户口5年或以上,属市民政局核定的低保家庭、低收入家庭及镇核定的困难家庭。另外,宅基地及房产产权明晰,必须为申请人或其家庭成员,土地证等相关证照齐全。
10年内不允许产权转让
那这些弱势群体的住房究竟如何改造?
据介绍,弱势群体住房改造按楼房的形式进行规划及拆旧建新,不提议修葺。住房改造补贴按1600元/平方米的标准进行补贴(含装修)。其中家庭成员一人60平方米、二人90平方米、三人120平方米、四人以上160平方米(以户口登记为准),超过规定面积的费用由申请人自筹解决。
在经费来源方面,住房改造资金采用镇政府承担20%,村委会承担20%(免息借款,居委会的由镇政府承担),镇慈善会承担20%,村(居)扶贫助困奖学基金承担20%(免息借款),个人承担20%。超出部分由申请人自筹解决或由村担保申请银行免息贷款。
另外,在住房改造完成验收后的第5年开始,申请人需按每年20%的标准逐步偿还村(居)委会和村扶贫助困奖学基金承担的费用。如确实未能如期偿还有关费用的,需向有关单位说明原因,并征得相关单位允许方可延期。
如无故拖欠有关费用的,有关单位可考虑参照相关程序在村集体分红进行抵扣,或对抵押物进行合法处置。对于纳入和美安居计划的弱势群体,古镇各有关单位、部门将积极配合工作的开展,对于办理登记测量、出红线图、规划报建等产生的费用,镇属部分给予免除。
记者了解到,房屋产权归属方面,改造后的房屋产权由弱势群体家庭全体成员共同拥有,一般情况下不允许在完成住房改造验收后的10年内实施产权转让。(记者/黄煜升通讯员/黄冰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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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住房保障工作通过省政府考核
近日,以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副厅长陈英松为组长,省保障性安居工程工作联席会议联合考核组一行5人,对中山的2012年度住房保障目标责任完成情况进行考核,最终给予了高度肯定。
省考核组也对中山下一步工作提出了建议,要求中山要确保2013年新开工任务目标10月底开工;确保2012年已开工任务今年底全部建成;确保2011年前开工项目在今年年底前完成竣工验收。
另外,省考核组还要求中山发挥试点城市作用,继续加大力度,合理制定准入标准,适当扩大收入线,把有稳定职业、符合条件的异地务工人员纳入住房保障范围,统筹规划,稳步推进城中村改造。(记者/游玉华通讯员/罗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