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羊城晚报讯 记者张林,通讯员李妍、余洋报道:“开发商尚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属无证连夜拆除行为。”18日晚上的广州市政府常务会议新闻发布会上,市规划局总规划师林隽通报称。当天下午的广州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了越秀区诗书路民国建筑被无证拆除相关处置情况。相关部门表示,将会依法依规做出处理:“对涉及的当事人,不管是谁,绝不姑息。”
官商协商未果 连夜动手拆屋
据林隽介绍,经初步了解,该建筑物位于历史城区保护范围内,建设用地单位为广州翠桦地产置业有限公司,该地块的拆迁许可证已于2012年8月过期、且并未获得批准延期,也尚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属无证连夜拆除行为。
对于该建筑,市规划局会同文物主管部门组织召开了两次专家论证会,并委托广州大学完成了专业的建筑评估。专家论证和评估均认为妙高台1、3号,金陵台2、4号留存的构件和诗书路69、69-1号的建筑是民国时期兴建的有历史文化价值的近现代建筑,应该保留,并采取必要的措施加以保护。
根据专家论证意见,市规划局先后两次致函市国土房管局、越秀区政府、越秀区文广新局要求暂缓拆除。根据市规划局意见,市国土房管局发文通知广州翠桦地产置业有限公司暂缓对越秀区诗书路两幢房屋的拆除。此后,市规划局会同市国土局制定了收地和保留建筑继续建设的具体方案,并于2013年1月17日、3月5日、4月23日、6月4日四次约谈建设单位,商谈按照保留建筑优化方案,但商谈未果。
面对记者提问 顾左右而言他
林隽表示:“保护历史文化遗产,人人有责,我们要对历史、社会、文化负责。”市政府决定成立调查组,指定一名副秘书长任组长,对事件进行全面、细致、负责任的调查,将会依法依规做出处理。“对涉及的当事人,不管是谁,绝不姑息。”
同时,规划部门将积极推进《广州市历史建筑和历史风貌区保护办法》的制定,在立法中创设历史建筑预先保护制度;积极推进《广州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等保护规划的编制上报工作、广州市历史文化名城保护条例的修订,以及上述法律法规的上报审批工作。
为加强对目前历史文化建筑的保护,将在前期已经完成的历史城区内已批未建的地块的2万栋旧建筑的普查基础上,配合市区文化管理部门再次对全市尤其是已批项目、在建项目进行地毯式排查,并且建立联动、联防机制,避免类似事件再次发生。
昨晚的发布会上,林隽在回答提问时表示:金陵台强拆事件将在10个工作日内作出调查结果。本报记者现场向林隽提问:妙高台和金陵台被无证拆除,开发商将面临什么处罚?开发商的母公司在境外媒体发表声明称,金陵台及妙高台未被定为受保护历史建筑,是否实情?但林隽顾左右而言他,均未正面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