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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人合伙经营的苗木基地拆迁后获得1670万元补偿款,郭先生称这笔钱被汪女士“独吞”,要求按约定分配。记者昨天获悉,郭先生已向顺义法院起诉。
郭先生称,2010年,他与汪女士签订《合作协议书》,约定汪女士提供其承包的顺义区赵全营镇西绛州营村一块190多亩的土地,作为合作经营用地,供他种植花卉、苗木等,合作期限至2019年。2011年3月8日,双方又补充约定,在获得拆迁补偿款后,扣除成本利润均分。之后,郭先生在土地上种植了大量的苗木,并用铁丝网圈住、建设了喷灌系统、铺设道路、建设辅助房屋133.33平方米。
郭先生说,今年4月24日,上述地块苗木遭人砍伐。他得知,汪女士已经从负责土地开发的北京空港亿兆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领取了该地块拆迁补偿款1670万元。
郭先生认为,他应分得拆迁补偿款1400万元,并将汪女士起诉。目前,此案正在审理中。(裴晓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