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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三亚市乡镇房地产开发公司职工李先生等19名职工向南国都市报反映,为支持三亚旧城改造项目天阔广场建设,他们与三亚天阔置业有限公司签订了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天阔公司对他们进行就地安置,房屋性质为商品房。2年过渡期满后他们仍未被安置,在外租房一住就是5年。无奈之下,19户居民向三亚市有关部门反映。
今年2月28日,三亚市住建局、河西区管委会等有关部门和被拆迁户代表一起召开协调会。河西区管委会同意把三亚市食品厂的安置房作为天阔广场19户被拆迁户的安置房。但19户拆迁户认为,当初承诺安置房性质为商品房,但食品厂内房屋性质为安置房。而且,当初承诺的安置房位于月川桥头解放路南北侧,是河景房,但食品厂内的安置房只是一般的楼房,无论是居住环境还是房价都不一样。如果选择食品厂安置房,应按实际房价进行置换或者补差价。对于拆迁户提出的按就地商品房价格付款,由住户们自行购买商品房的要求,天阔公司表示目前没办法实现。对于坚持就地安置的拆迁户,只能等项目建设后再做安置,公司会按时支付过渡安置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