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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建部联合工商总局自6月起展开为期半年的专项治理
房地产中介市场再掀整顿风暴。
7月4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住建部)网站挂出通知称,近期将在全国范围开展房地产中介市场专项治理。此次专项治理主要针对房地产中介机构和经纪人员的十类违法违规行为,具体包括:帮助购房人骗取购房资格、规避限贷;协助当事人签订“阴阳合同”规避交易税费;违规“群租”等。
这则名为《住房城乡建设部工商总局关于集中开展房地产中介市场专项治理的通知》(下称《通知》)同时设定了时间表:6月,动员部署;7月,各地房地产中介要开展自查,并进行整改;8月,市、县房地产管理部门、工商部门要对房地产经纪行为进行全面检查和治理,并曝光典型案例;9月,省级相关部门要对治理工作展开检查;10月,住建部和工商总局组成督导组,对专项治理工作进行调研和督导;11月,专项治理收官。
上海中原地产总经理谭百强称,相对其他一些城市,上海的房地产中介行业更为规范。他还提到,《通知》列出的有些违规行为,并非房产中介公司鼓励员工去做,而是买卖双方逼着或背着经纪人去做的。
“各省抓两个以上典型”
一位业内人士介绍,关于房产中介行业治理,近年中央层面的各类楼市调控政策中屡有提及,但中央部委层面上一次针对房地产中介行业展开专项治理,还要追溯到2011年5月。
彼时,《房地产经纪管理办法》刚刚出台,住建部联合国家发改委,下发《关于加强房地产经纪管理进一步规范房地产交易秩序的通知》(建房〔2011〕68号),要求各地加强对房地产经纪机构和经纪人的管理。“68号文”同样将矛头指向了“未经备案从事房地产经纪业务”、“阴阳合同”、“不履行必要告知说明义务”等中介行业痼疾。
住建部网站7月4日挂出的《通知》称,展开此项专项治理,是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继续做好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13]17号),该文亦即今年2月底下发的“国五条”。
“国五条”中“加强市场监管和预期管理”一项提及,住房城乡建设、工商等部门要联合开展对房屋中介市场的专项治理工作,整顿和规范市场秩序,严查中介机构和经纪人员的违法违规行为。
汉宇地产董事总经理施宏叡介绍,虽然类似的通知过去一直有,但这次《通知》显然更为全面细致,把中介行业可能出现的违规行为几乎全列出来了。
沪上一名房地产中介人士则直言,关键还要看落实执行。类似的通知、要求、文件,几乎每年都会有。刚出来时,执行得会比较紧一些,会抓一两个典型,时间长了就要看执行力了。
值得一提的是,《通知》提出,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房地产管理部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要在今年11月30日前,将本辖区开展专项治理工作的情况报告、两个以上的典型案例,以及《房地产中介机构及人员基本情况调查汇总表》报住建部、工商总局。
《通知》强调,对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房地产中介机构和经纪人员,要加大查处力度,责令限期改正,记入信用档案;拒不改正或情节严重的,对房地产中介机构可取消网上签约资格、处以罚款,并将有关情况通报税收、物价等部门;对经纪人员要依法处以罚款。
《通知》同时要求,推进房地产中介网上管理和服务平台建设,建立健全房地产中介机构信用档案,并向社会公示。
“借用资格证书现象普遍”
虽然房地产中介乱象屡遭诟病,但不少受访中介也抱怨,很多行为是迫不得已。
施宏叡说,像伪造证明材料骗取购房资格、骗贷的行为,有时候是购房者自己想办法去做的,中介也没办法。
德佑地产区域总监张剑东也说,“其实正规的中介公司,谁愿意去干违规违法的事啊。很多都是被业主、客户要求这样干的,否则他们就跑去其他中介委托了。”
据他介绍,目前房产中介行业存在较多的问题,主要是“阴阳合同”,房源信息存在虚假,借用个人证书、营业执照等方面。
但张剑东指出,“阴阳合同”的行为往往是买卖双方协定的,很难将其归咎于中介。同时,二手房都是个体业主,挂牌、撤牌的现象经常有,报出的价格也会忽高忽低;加上有些业主出于隐私考虑,提供的信息不全。虽然中介门店内的房源信息是根据交易中心的备案号来的,但很多信息并不全面,责任很难认定。
相比之下,受访房产中介普遍承认的一个问题是,借用经纪人资格证书的现象。
张剑东介绍,一般大的中介都有营业执照、密钥,可以进行网签;一些小的中介没有营业执照,借用密钥进行网签的情况也存在。
“我觉得目前经纪人证书被借来借去的情况,比较严重,其他的违规情况倒不是很普遍。”施宏叡称,上海的经纪人证书一直非常紧缺,加上最近没有进行相关的考试,“中介门店在不断增开,从业人员在不断增加,只能采取个人证书借着用的办法。”
合富置业副总经理沈彦进一步称,目前上海约有5万人从事房产中介业务,其中有资格证书的可能不到10%,“借用的情况非常普遍。”
沈彦认为,整治应先从规范从业资格入手,“很多违规行为都是没有从业资格的人干的。由于没有行之有效的处罚措施,只能当作其他类型的纠纷来对待。”
大型中介“乐见其成”
受访大中型中介人士普遍声称,对专项整治的态度是“乐见其成”。
谭百强说,中央部委发出通知自然是好事,问题是怎么执行,“现有的经纪人协会只是个行业组织,权力不够大,代表性不够广,也没有执法权。”
同时,谭百强指出,如果违规的从业人员没有受到相应的惩罚,那最终可能大家都会去做违规的事,“这样恶性循环,这个行业就会始终被人误解、看不起。”
在他看来,长远看,政府应该制定专门的法规,谁不遵守,就剥夺其从业资格,“如果违规成本很高,人们就不会去做了。”
他希望能成立一个专门的行业委员会,制定具体的行业规范,并实行从业人员资格制度,宽进严出。“如果出现违规行为,就不允许他继续从业,这样一来,违规的成本高,违规的事也就不会再有人去做了。”
沈彦同样指出,靠专项整治难以根本解决中介行业的问题,“如果能明确规定哪些行为做了会有什么后果,才会长久有效。”沈彦认为,目前首先应该建立从业资格认证制度,然后对违规行为,采取取消从业资格的惩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