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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某去世前将已再婚的前儿媳和孙子告上法庭,要求收回之前从他们手里买下的5间房。认为律师冷某伪造刘某的签字,串通他人制造虚假诉讼以达到侵占房产的目的,母子二人将冷某告上法庭,索赔两万元。昨天上午,朝阳法院审理了此案。
房产纠纷案母子败诉
家住通州的田女士在丈夫去世后,和儿子住在丈夫留下的一个有5间房的宅院里。三年后再婚时,她和前公公刘某签订了一份协议,约定对方以1000元的价格取得该宅院。2010年1月,母子二人收到刘某的起诉状,要求他们交房,为刘某代理案件的是北京市蓝石律师事务所律师冷某,冷某有刘某的授权委托书。
2010年7月,一审法院判决母子二人败诉。
律师被指代原告签名
同年10月,此案二审期间,刘某因病去世。后冷某拿出老人在去世两个月前签署的一份自书遗嘱,请求二审法院确认。田女士发现,遗嘱签名和起诉书以及授权委托书上的笔迹完全不一样,于是向法院提出对遗嘱笔迹进行司法鉴定。随后,二中院认为一审法院判决违反法定程序,可能影响案件正确裁决,因此裁定发回原审法院重审。据悉,案件发重审时,刘某撤诉,双方对房产的处置私下达成了协议。随后田女士又起诉要求确认刘某遗嘱的真实性。
据田女士起诉称,案件重审时,冷某迫不得已承认,刘某对这场诉讼从始至终毫不知情,冷某合伙串通他人,伪造刘某的签名提交了起诉书和授权委托书,以达到侵占母子房产的目的。冷某的行为严重侵犯了其合法权益,给他们造成巨大的经济损失,故索赔两万元。
律协:冷某无违规行为
昨天,田女士的律师说,田女士因不懂法在协议上签字具有过错,但以1000元的价格贱卖5间房实在不占理。亲自出庭的冷某则说,刘某委托其代理官司时已卧床不起,他到其家中接受委托授权,就有代为起诉的权利。虽然刘某没有在委托书上签名,但他及其三个子女对委托和代理关系都认可。“程序上确实存在疑似瑕疵,但只要是真实授权,案件本身就没问题。”冷某说,根据律协的调查结果,他并无责任。
事发后,田女士的代理人曾到律协和司法局投诉。律协查明,冷某虽然代签起诉书和授权委托书,但根据刘某子女的说明,是经刘某要求并经三子女认可,签字效力和责任均由刘某承担。另据北京市蓝石律师事务所的说明,该案免收了委托人的代理费。律协认定冷某并无违规行为,但同时责令该律所加强管理,对冷某进行批评教育。(记者颜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