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国土资源部令第39号)和《天津市土地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天津市人民政府授权的天津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批准,天津土地交易中心负责组织实施编号为津北富(挂)2013- 066号地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公开挂牌出让。现就有关挂牌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地块相关情况
该地块位于河北区小王庄津浦北路北侧,四至范围为东至三合街,南至富堤路,西至富泰路,北至富泰路(以挂牌文件附图为准),地块现状为地铁正在施工。
该出让地块范围内的树木、供电设施、通信设施等,受让人可结合规划设计方案保留,对不需要保留的,由受让人自行与有关部门解决,并承担所需费用。如地下有构筑物或其他设施等,由受让人自行与有关部门协商解决。
二、土地使用条件及相关要求
地块名称
|
用地性质
|
界内使用面积
|
建筑面积
|
绿地率
|
建筑密度
|
备注
|
A街坊
|
商业金融业
|
25386.6平方米
|
132300平方米
|
不小于2%
|
不大于69%
|
|
A、B街坊酒店式公寓建筑面积不大于28400平方米
|
B街坊
|
居住
|
41501.4平方米
|
120350平方米
|
不小于20%
|
不大于42%
|
含商业金融业建筑面积不大于26850平方米 ,居住建筑面积不大于93500平方米(其中住宅风雨连廊建筑面积不小于2250平方米)
|
A街坊地下
|
商业
|
|
不大于26000平方米
|
|
|
|
该地块土地用途为城镇住宅、商服,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年限为城镇住宅70年、商服40年。该地块挂牌起始价为207500万元(不含市政基础设施配套费)。
其他要求:
1、居住建筑规模中应包括阳台、阁楼及居住区配套设施建筑面积;
2、住宅套型建筑面积90平方米以下住宅所占比例应大于住宅总建筑面积的70%;
3、新建住宅配套非经营性公建,按照《天津市新建住宅配套非经营性公建建设和管理办法》(津政办发[2012]29号)执行;
4、该地块规划要求建设配套公共服务设施的,待规划确定后,如为经营性配套设施,受让人需与出让人签订补充合同,补缴差额部分土地出让金;
5、该地块带规划方案出让,受让人必须严格按规划方案实施建设,不得擅自修改;
6、其它规划设计要求详见挂牌文件附件《规划条件通知书》;
7、宗地内有地铁6号线地铁站出入口及附属设施。土地受让人在设计、建设及运营等方面均应满足天津市地下铁道集团有限公司的地铁设施建设与运营的要求。在签订成交确认书时,由竞得人与天津市地下铁道集团有限公司签订协议并按照协议执行(详见挂牌文件)。
三、竞买人资格要求
申请人或其实际控股股东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具备城市轨道交通建设及运营资格的企业法人(凡欠缴土地出让金的单位及法律、法规和挂牌文件另有规定的除外)。竞买申请人在报名参与竞买时须提供其本身或其实际控股股东之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以其营业执照之经营范围作为依据。
本次挂牌出让不接受联合竞买。如有合作开发意向的,须在竞买报名前成立新公司,并由新公司报名参加竞买。
竞得人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地不在河北区的,应按照规定在河北区注册全资公司,并由该公司在《挂牌地块成交确认书》规定时间内签订土地出让合同。
竞买人及其控股股东存在下列违法违规违约行为的,在结案和问题查处整改到位前,不得参加土地竞买活动:
1、存在伪造公文骗取用地和非法倒卖土地等犯罪行为的;
2、存在非法转让土地使用权等违法行为的;
3、因企业原因造成土地闲置一年以上的;
4、开发建设企业违背出让合同约定条件开发利用土地的。
竞买人须交付竞买保证金人民币70000万元,竞买保证金到账期限为2013年8月1日16:30,申请竞买报名截止时间为2013年8月1日17:30,具体申请竞买的办法请参阅《竞买须知》。
竞买人按照要求除提交有效身份证明文件、缴纳竞买保证金外,还应提交竞买保证金不属于银行贷款、股东借款、转贷和募集资金的承诺书及商业金融机构的资信证明。具体申请竞买的办法请参阅各出让地块《竞买须知》。
四、获取挂牌文件的时间和地点
本次挂牌公告日期为2013年7月5日至2013年7月24日,自2013年7月12日至2013年8月1日(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9:00-11:30,下午2:30-4:30到天津土地交易中心(和平区曲阜道88号)购买挂牌文件。
五、挂牌时间和地点
挂牌时间自2013年7月25日至2013年8月5日14:30,在天津土地交易中心交易大厅电子显示屏幕进行挂牌,并接受报价(法定节假日除外)
六、挂牌标的竞买增价幅度
本次挂牌标的的增价幅度为100万元或100万元的整数倍。
七、确定竞得人的方式
按照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竞得人。
八、其他
本公告未尽事宜详见挂牌文件,以该地块挂牌文件为准。
九、联系方式
联系单位:天津土地交易中心
联系人: 肖女士、张先生
联系电话:(022)23195957
法律顾问:天津坤鹏律师事务所 杨春慧律师
天津土地交易中心
2013年7月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