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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市首批公告5处居住区违建已有两处愿自行拆除有关部门表示———
朝阳区金盏北路8号晴翠园168号、东城区东四七条106号、房山区长阳镇悦盛路五号院14号1单元102等三处违建未自行拆除。相关区政府已经着手准备对这三处违建实施强制拆除的工作。
截至昨天,首次公告的五处违法建设业主,其中两处业主承诺将自行拆除。记者从市严厉打击违法用地违法建设专项行动指挥部办公室获悉,对于剩余的3处违建,如果在15日内不自行拆除,将强制拆除。
昨天,市严厉打击违法用地违法建设专项行动指挥部办公室相关负责人透露,自8月26日,市专项行动指挥部办公室在媒体首次以公告形式公布本市5处拒绝配合行政执法机关进行调查处理的违建业主信息后,截止到28日,已有西城区、朝阳区和昌平区的3名违建业主,在规定期限内前往相关行政执法机关配合开展了调查工作。
其中,西城区和昌平区的业主,在公告发布后主动联系了相关行政执法机关,配合开展了调查工作,并在谈话后表态将于下周对违建实施拆除。市专项行动指挥部办公室相关负责人对这两位业主主动配合调查并承诺自行拆除违建的态度表示感谢。同时也表示相关执法部门会帮助业主实施拆除工作。
据了解,朝阳区金盏北路8号晴翠园168号的违建业主也前往朝阳区金盏城管分队接受了相关调查,但并未表态将对违建进行拆除。
同时,东城区东四七条106号违建业主郭桂金和房山区长阳镇悦盛路五号院14号1单元102违建业主李杰,还没有前往相关行政执法机关接受调查。
市专项行动指挥部办公室相关负责人表示,“按照公告中公示的内容,违法建设当事人要在公告发布之日起15日内自行拆除违法建设。逾期仍未启动拆除工作的,区政府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68条规定予以强制拆除。”因此,相关区政府已经着手准备对这三处违建实施强制拆除的工作。
市专项行动指挥部办公室相关负责人还表示,将随时向社会公布上述5处违建的处理进展情况。(记者梁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