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私人佛堂横亘小区楼宇之间。
报道索引
时间:8月27日
版次:A21《中山新闻》
题目:《私人佛堂横亘小区楼宇3年》
前日,本报报道了开发区永怡聚豪园小区私建佛堂的新闻,引起很大反响。市城乡规划局回应称,早在2011年就已发函给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建议其立案调查此事。转眼2年过去了,为何市民多次投诉的违建佛堂至今仍矗立在小区未被拆除呢?
昨日,记者采访火炬开发区综合行政执法局相关负责人,据其称,当时确实收到告知函,但要经过城管部门调查后汇总相关材料给市城乡规划局,最终由市城乡规划局出具《建设项目监督审查意见书》,才能对违建最终定性。由于调查取证过程中受阻,调查便暂时搁置下来。
文/记者陈维澈图/记者罗知锋
新闻追踪
执法过程人为受阻
据介绍,当时市火炬开发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收到告知函后随即对该小区违建进行调查取证,因未能找到佛堂所有者,亦未能查到佛堂所属的1栋102号房物业的相关资料,调查工作搁浅。
此外,执法人员在国土资源部门也无法搜索到佛堂所属的1栋102号房的相关资料。另外,执法人员曾多次尝试联系该佛堂的所有者未果。
“一开始不接我们电话,一听我们是执法局的,就把电话挂了,后来以没有在本地、没有时间为由拒绝到分局接受询问,最后我们也多次到小区去,发现1栋102房一直关着门,并没有住人。”
现已受理立案调查
昨日,记者从开发区综合行政执法局获悉,目前他们已经按照物管提供的信息,向业主发了《询问调查通知书》,要求业主携带身份证、土地证、房产证、户口本、相关报建资料、设计图纸等相关材料到开发区综合行政执法局接受询问调查以及听取处理意见。
据其负责人介绍,目前已联系上1栋102房业主阮锦活,由于这几天他不在中山,因此并不能确定阮锦活何时才能到开发区综合行政执法局接受相关询问。另外执法人员已经联系好专门的测量公司,开始对佛堂进行整体测量。
行政执法局:当时确实收到告知函
昨日,记者采访市火炬开发区综合行政执法局相关负责人,据其介绍,当时确实收到中山市城乡规划局发的《关于永怡聚豪园违法建设情况的函》,按程序他们要对永怡聚豪园展开一系列调查取证:收集土地证等土地资料、测量建筑物基本情况、明确建筑物权属者。之后再把相关材料汇总给中山市城乡规划局,最终由市城乡规划局出具《意见书》。
而《意见书》里面将会对建筑物有明确定性:能够整改,要求补办手续;不能整改,予以拆除。但由于在调查过程中碰到阻碍,导致没能继续进行。“因为规划局给我们的是告知函而不是《建设项目监督审查意见书》,所以我们没有办法出具《行政处罚决定书》给当事人。”该负责人说。
疑问
1.违建3年前已存在为何现在未拆?
前日,市城乡规划局对永怡聚豪园是否违规建设佛堂问题独家书面回复本报。回复称,据核查,永怡聚豪园小区内的佛堂,并未在市城乡规划局办理审批业务,属于违法建设。而该佛堂建于办公楼与住宅之间的用地上,该用地属于小区业主所共有。市城乡规划局还表示,曾于2011年11月就此事致函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请其立案查处。但为何2年前规划局已经确定的违建到现在还没有拆除呢?
2.屋主究竟是何许人?
据了解,2009年12月建佛堂初期,聚豪园小区物管中心工作人员就发现小区违章建设佛堂现象,当时物管中心还发了一份《整改通知书》给建设的东苑区1栋102房阮锦活。
昨日,记者看到这份2009年12月份小区物管中心发给102房的《整改通知书》,上面写道:“未经申报在后花园违规搭建佛堂严重影响小区的外貌,请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整改,恢复原貌。”
记者看到,无论是《整改通知书》、还是8月21日中山市开发区的综合行政执法局开具的《询问调查通知书》中,当事人一栏都填着阮锦活。阮锦活到底何许人也?佛堂是不是他建的呢?
记者获悉,阮锦活是市茶叶协会副会长,而据市开发区的综合行政执法局负责人介绍,现在能确定的是1栋102房业主就是阮锦活,而佛堂到底是不是阮锦活所建目前仍不能确定。
昨日,记者电话联系了阮锦活,记者追问永怡聚豪园小区的佛堂是否他所建时,他称正在开会,迟点回记者电话,后匆忙挂了电话,截至记者发稿时,记者都没有接到阮锦活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