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横栏镇某驾校未经批准,擅自占用4800.6平方米基本农田将其建设为教练场,造成土地严重损毁。昨日上午,中山市第二人民法院依法对此案宣判,驾校老板犯非法占用农地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二年,并处罚金十七万元。
法院经审理查明,四十多岁的被告人阿金(化名)是中山市某驾驶培训公司经营者。2011年8月开始,阿金未经批准擅自占用横栏镇宝裕村一处农用土地(4800.6平方米)用于兴建教练场,造成该土地严重毁损。经认定,上述土地均属于基本农田。
2012年3月19日,中山市国土资源局对阿金作出行政处罚,责令15日内拆除上述土地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恢复土地原状;按每平方30元的标准,合计处以144018元罚款。后阿金对上述土地进行恢复原状并缴纳罚款144018元。今年1月,公安人员在上述教练场将被告人阿金抓获归案。
法院认为,被告人阿金非法占用农用地,改变被占用土地用途,数量较大,造成农用地大量毁损,其行为已构成非法占用农用地罪,被告人归案后如实供述其罪行,且已将农地恢复原状并缴纳罚款,有悔罪表现,遂对其作出缓刑处理。 (记者/郑平通讯员/李世寅李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