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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省将打响“批而未用”土地处置攻坚战,计划明年7月底前基本完成28.68万亩“批而未用”土地处置工作,追缴拖欠的土地出让金。这一举措直指当前土地管理中的突出矛盾,解决的是海南省发展中的瓶颈问题。
土地是最重要的要素资源之一,海南省土地资源并不算充裕,建设用地需求又在逐年增加,在这种条件下,更应珍惜土地资源,节约集约用地。但是大量的土地“批而未用”,造成了一边是土地闲置撂荒,另一边是部分农民失地后无地可种,基础设施、重点项目建设无地可用的怪现象,阻碍了海南省的经济社会发展。在海南省这样人地关系长期紧张的形势下浪费土地,既降低土地集约使用效率,又严重伤害了资源。显然,如果在土地资源的利用上铸成大错,不但这一代人吃亏,连子孙后代都会饱受影响。
事实上,土地管理并不缺乏制度约束。到目前,相关法律法规已经出台了十余部,还建立了基本农田保护制度,实施了国家土地监察制度和地方行政首长问责制。然而,土地闲置现象仍一再出现,按下葫芦浮起瓢。28万多亩,对我们这个小省来说也不是小数。
造成这些土地“批而未用”的原因,据称是多方面的,既有企业自身原因,也有因城市规划调整、征地补偿不到位、基础设施配套不到位等政府或政府部门原因。国土资源部曾有统计显示,我国六成闲置地是由于征地矛盾等“政府原因”造成。这就提醒我们,要清理处置“批而未用”土地,除了要求相关企业解决自身问题以外,还要从这些“政府原因”下手,也许能收到釜底抽薪之效。
日前省政府审议通过《海南省闲置土地认定和处置规定》,这次土地专项清理处置还要求,各市县要依据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逐宗提出处置方案,可见省委、省政府盘活闲置土地的决心。这么大量的闲置地,有的关系错综复杂,有的已经年深日久,处置起来肯定会遇到各种各样的重重困难。要克服这些困难把一宗宗土地处置好,除了掌握好法律和政策的原则界限以外,还应该创新思维,参考学习发达地区在土地管理上的经验做法,用现代化的理念和科学技术提升处置水平。
闲置土地的处理,关乎经济运行的效率乃至社会公平正义,不能掉以轻心。在花费这么大气力处置的同时,我们还必须痛下决心,提高政府部门土地管理的水平和效率,防止新的闲置土地产生,让出让后的土地严格按照合同约定进行开发。政府部门需要从土地的利益迷思中跳出来,实现土地的有序开发。此外,还需通过新的长期税种的培育,帮助地方财政减轻对土地的过度依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