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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处辽宁省南部的盖州,为了解决国土资源违法违规行为“发现难、制止难、查处难”的问题,近年来着力构建国土资源执法监管共同责任机制,并取得明显成效,数据显示,2011年该市违法占用耕地的比例首次降至2.9%,2012年再次降至2.3%。
在盖州构建国土资源执法监管共同责任机制的过程中,有四个方面的经验值得借鉴:一是坚持党政同责是基础。将政府纳入执法监管共同责任体系,市国土资源局与乡镇政府签订责任状,对工作实行百分量化考核;二是强化部门协同是关键。分别构建了国土资源执法监管联席会议制度、信息共享和定期通报等制度;三是公众参与是手段。通过各乡镇国土资源助理推行村级土地协管员制度,邀请社会人士担当监督员,对国土资源执法工作进行监督;四是责任分解是措施。在系统内部,出台工作制度将执法监察责任层层分解。
据了解,盖州市国土资源局将进一步总结经验,建立信息共享、协调沟通、联合查处的长效机制,着力解决重点项目违法用地难,同时加快推进基层国土资源管理的制度创新。一是要完善国土资源违法案件的发现机制;二是完善对违法用地行为的制止机制;三是建立违法用地与建设用地审批相挂钩政策,鼓励依法用地,惩罚违法用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