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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房前不得不防的事
代收水电初通费
开发商不把事办完咋办?
提醒:只有七种房屋权证费用开发商可代收
签购房合同时,一般是由开发商代收水电安装初通费等,但有的开发商收了钱却不办事,让买房人无法正常入住。秀山县32位购房户不幸遇上了这样的事,在秀山县检察院的帮助下,事情得到圆满解决。
重庆晚报记者唐中明
据悉,2009年唐女士等32名业主在秀山某开发商处签订购房协议,补充协议约定水电安装开通等费用由房产公司代收。随后,开发商依约代收了各种税费12846元。当年底开发商通知接房。
接房后,麻烦事来了———新房不通水、电。
业主们找到开发商,开发商解释已按照合同约定,将水电主线安装并接入每户,叫业主去找自来水公司和供电局;业主去找自来水公司和供电局,两家单位都说开发商没有为业主开列缴费账户,后续工作没有完善。
业主们很是气愤:当初让开发商代收费用,就是图个省心省事。如今收钱不把事办完,这算办的什么事?
2012年9月,32名业主到秀山县检察院反映了这一情况。
在秀山县检察院的支持下,当地法院主持双方调解。昨天,秀山县检察院透露,目前开发商同意完善后续工作,并退还不该代收的费用,按户补偿500元。
七类费用必须交
为了方便购房人,开发商往往要代收一些费用。哪些才是购房者该交的呢?
秀山县检察院的检察官称,根据相关规定,购房人除了交纳房款以及委托出售人代收代交的房屋权证费用,其余均可拒付。七类必交的房屋权证费用为:
1、契税:住宅类房屋标准按房款总价的3%或1.5%或1%交纳,每套交纳具体的比例需根据国家相关政策,和购房者的购房时间、购房单价、购房面积、是否第一次购房等因素来确定。非住宅类房屋标准按房款总价的3%交纳。
2、专项维修资金:有电梯类房屋标准按建筑面积(平方米)×27.5(元/平方米)计算结果交纳,非电梯类房屋标准按建筑面积(平方米)×22(元/平方米)计算结果交纳。
3、合同印花税:按房款总价的0.05%交纳(住宅免收)。
4、证照印花税:按5元/户交纳。
5、产权登记费:住宅类房屋按80元/户交纳;非住宅类房屋按550元/户交纳;共有人证书费按10元/人交纳。
6、交易手续费:非住宅类房屋按房款×0.35%计算结果交纳。
7、国土证办证费:按相关规定交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