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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提示
-对于在工、农、中、天津银行各贷款网点新申请办理公积金贷款的职工,办贷款同时签订新委托提取协议
-对于已办理公积金贷款未签订委提协议的,借款人及配偶可到办理公积金贷款的银行网点直接申请签订新委提协议
-已签订原委提协议的,借款人及配偶可先申请终止原委提协议,再申请签订新委提协议
本报讯(记者张璐通讯员王灵萍)为进一步方便住房公积金(组合)贷款职工,天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从9月22日起升级委托提取还贷业务,在与建设银行联网开通委托提取业务的基础上,升级工商银行、农业银行、中国银行、天津银行等四家承办公积金贷款银行的委托提取系统,即办理公积金贷款的职工与银行签订委托提取协议后,系统自动将职工公积金账户资金提取至贷款银行还款卡中,免去了之前职工每月需去中心和银行将龙卡资金转账到还款卡中的麻烦,至此在四家银行和建设银行办理公积金贷款的职工,足不出户即可完成公积金每月还贷业务。
对于在工、农、中、天津银行各贷款网点新申请办理公积金贷款的职工,办贷款同时签订新委托提取协议;对于已办理公积金贷款未签订委提协议的,借款人及配偶可到办理公积金贷款的银行网点直接申请签订新委提协议;已签订原委提协议的,借款人及配偶可先申请终止原委提协议,再申请签订新委提协议。
市公积金管理中心提醒广大职工,在与银行签订委托提取协议时,要核实准确贷款职工姓名、身份证号、贷款还款卡/折相关信息,以免委提还款失败造成逾期;办理委托提取的职工需首月现金还款,之后由公积金管理中心将委托提取资金划至其在贷款银行的贷款还款卡/折中,因此职工要确保公积金账户资金充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