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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三水已落实3个632套保障房新建项目,以公共租赁住房为主。卢奕诚摄
三水新一轮保障房申请条件将进一步放宽!日前,三水发布《保障性住房管理实施细则》,进一步将申请者的收入审核标准放宽至低于上一年度本区城镇人均可支配收入,同时,根据保障对象不同的收入水平,以本区城镇人均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为基准,划分为三个租金等级,实行阶梯租金收取。《细则》将于本月22日起正式实施。
“收入审核标准的放宽是希望更多住房困难群众受益。”三水区国土城建和水务局相关负责人介绍,按照原标准,三水城镇户籍家庭申请保障性住房,人均可支配收入标准须低于上一年度该项指标的80%(含80%)。而新《细则》实施后,申请人群放宽至三水城镇户籍家庭、积分入户家庭以及有稳定职业的非三水户籍家庭,收入标准审核放宽至低于上一年度三水城镇人均可支配收入水平,进一步扩大保障性住房覆盖面。
同时,《细则》还进一步细化了申请人及家庭成员资产的审核内容。明确规定申请人及其家庭成员人均可支配收入低于上年度区城镇人均可支配收入,且没有购买机动车辆(二轮摩托车除外)。
据了解,今年三水已落实3个632套保障房新建项目,以公共租赁住房为主,原有的经济适用住房、廉租住房合并管理、并轨运行,主要面向中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园区异地产业工人群体、新就业大学生等群体,建成后只租不售。
针对不同的保障群体,三水对租金收取标准也作了调整。今后由政府投资建设和统筹的保障性住房的租金标准,将根据不同的申请者收入水平,以本区城镇人均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为基准,划分三个等级,分别是1元/平方米(电梯楼1.2元/平方米)、区域同类型商品房平均租金水平的30%和50%,实行阶梯租金计收。
另外,由于申请住房保障的城镇户籍家庭,从审核通过到分配入住的轮候期一般需要1—2年时间。为缓解其经济压力,三水将对轮候的低收入家庭每季度发放每人每月45元补贴,住房补贴时间从公示期满且无异议之日的次月起,持续至被分配到保障房当月。
罗湛贤吴秋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