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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人30岁按揭买了房子,在60岁退休的那一年终于还完了贷款,但为了养老,他在60岁的时候通过“反按揭”的方式,把房子卖给了金融机构,金融机构每个月给他一定的养老金,直至终老。这就是实行“以房养老”模式后中国老人的人生轨迹。
在国务院刚刚发布的《关于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的若干意见》中明确提出,金融机构要加快金融产品和服务方式创新,开展老年人住房反向抵押养老保险试点。而这种“住房反向抵押养老保险”,也就是很多国家流行的“倒按揭”的以房养老模式。比如你买房子的时候做一个按揭,交了首付,然后每个月还房贷。以房养老就是一种倒按揭,保险机构或者金融机构按照一个评估值,每个月给你一定的养老钱,养老送终,最后房子的产权归保险机构或者金融机构。这种模式在美国、日本、德国、加拿大都存在,但在任何一个国家,这样的模式只是一个补充的非主流的养老模式,也完全是出于老人和金融机构的自主选择,适合的人群非常少,也即“小众”的养老方式,本不值得大惊小怪。但笔者关注到,这一次“以房养老”提出后,却引发了民众对现有的养老体系的极大不信任和焦虑,这很显然是和政策的初衷背道而驰的。
“以房养老”之所以引发民众的不安和焦虑,源于最近种种关于养老金的讨论。一个不可否认的事实是,由于双轨制、历史欠账、计划生育导致的人口结构和老龄化趋势的加快等原因,中国官方建立的养老金体系基本无法满足国人的基本养老需求。在养老领域,中国的基本国情一是老年人口多,目前中国超过60岁的人口已经过2亿,中国是目前全球唯一的老年人过亿的国家,到2030年,中国的老年人口将超过4亿,进入深度老龄化阶段。中国养老的基本结构将是2个劳动力养活一个老人,这几乎意味着,即使没有历史亏空和巨大的缺口,未来的基本养老体系也几乎面临崩溃;二是未富先老,人口结构和我们相似的日本,尽管老龄化程度和我们不相上下,但其作为高收入国家,在养老问题上的压力远小于中国。由于基本养老金的亏空,各界都在热议解决之道。
应该说,政府的基本养老金和“以房养老”本不是一回事。基本养老是政府必须提供的公共产品,是政府给民众的承诺和责任。而“以房养老”本质上却是一种市场提供的“私人产品”,在中国也可认为是一种金融创新,是金融机构提供给有房的老人的一种金融产品,金融机构通过一定时间内定期支付给老人一定的金额,在老人去世后获得老人住房的所有权。很显然,这和政府的基本养老之间没有任何替代关系,老人不管有没有房子,不管是否选择“以房养老”,都不能替代政府提供基本养老这个公共产品的责任。然而,在养老金面临极大缺口的情况下,如果不能明确“以房养老”的性质,则只会打击民众对主流养老体系的信心。马光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