津东兰(挂)2013-119号地块出让公告
2013-09-24 14:52
 

    根据《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国土资源部令第39号)和《天津市土地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天津市人民政府授权的天津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批准,天津土地交易中心负责组织实施编号为津东兰(挂)2013-119号地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公开挂牌出让。现就有关挂牌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地块相关情况

  该地块位于河东区昆仑路西侧,四至为:东至昆仑路,南至昆仑路,西至月牙河东路,北至兰峰道。该地块除一间看管用房外地上物已拆除,看管用房由受让人自行解决。

  该地块范围内的树木、供电设施、通信设施等,受让人可结合规划设计方案保留,对不需要保留的,由受让人自行与有关部门解决,并承担所需费用。如地下有构筑物或其他设施等,由受让人自行与有关部门协商解决。

  二、土地使用条件及相关要求

  该地块规划用地性质为居住用地和中小学、幼儿园用地,出让土地面积64320.5平方米。其中居住用地面积60680.5平方米,建筑规模不大于121360平方米;中小学、幼儿园用地面积3640平方米,建筑规模不小于2800平方米。

  该地块土地用途为城镇住宅、科教,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年限为城镇住宅70年、科教50年,挂牌起始价为人民币10.6亿元(不含市政公用基础设施大配套费)。其它要求:

  1、建筑规模中应包括阳台、阁楼及居住区配套设施建筑面积;

  2、套型建筑面积90平方米以下住宅面积所占比重应大于总住宅面积的70%;

  3、新建住宅配套非经营性公建,按照《天津市新建住宅配套非经营性公建建设和管理办法》(津政办发[2012]29号)执行;

  4、该地块规划条件和《河东区奥的斯地块项目规划布局策划方案》同时有效,该项目有关平面布局、空间形态、建筑高度等以策划方案为依据;

  5、具体规划条件详见挂牌文件附件《规划条件通知书》;

  6、该地块须于土地出让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内开工、4年内竣工;

  7、按照河东区人民政府要求,竞买人须同意天津市嘉华城市建设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嘉华城投公司”)以13000元/平方米价格回购项目沿兰峰道一侧建筑面积2800平方米房屋(一至二层纵向切割,具体位置另行协商),竞得人须与嘉华城投公司签订回购房屋的《认购合同》,在项目竣工验收合格交付使用后五个工作日内,嘉华城投公司一次性支付购房款;竞得人须在签订《天津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之日起60日内缴齐全部土地出让金。

  三、竞买人资格要求

  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凡欠缴土地出让金的单位及法律、法规和挂牌文件另有规定的除外)均可参加竞买。该地块不接受联合竞买,如有合作开发意向的,须在报名前成立新公司,并由新公司报名参加竞买。

  竞买人及其控股股东存在下列违法违规违约行为的,在结案和问题查处整改到位前,不得参加土地竞买活动:

  1、存在伪造公文骗取用地和非法倒卖土地等犯罪行为的;

  2、存在非法转让土地使用权等违法行为的;

  3、因企业原因造成土地闲置一年以上的;

  4、开发建设企业违背出让合同约定条件开发利用土地的。

  竞得人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地不在河东区的,须按照规定在河东区注册全资公司, 并由该公司在《挂牌地块成交确认书》规定时间内签订土地出让合同。

  竞买人须交付竞买保证金人民币3.5亿元,竞买保证金到账期限为2013年10月23日16:30,申请竞买报名截止时间为2013年10月23日17:30,具体申请竞买的办法请参阅挂牌文件《竞买须知》。

   竞买人应按要求除提供有效身份证明文件、缴纳竞买保证金外,还应提交竞买保证金不属于银行贷款、股东借款、转贷和募集资金的承诺书及商业金融机构的资信证明,具体申请竞买的办法请参阅挂牌文件《竞买须知》。

  四、获取挂牌文件的时间和地点

  本次挂牌公告日期为2013年9月24日至2013年10月13日。自2013年9月30日至2013年10月23日(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9:00-11:30,下午14:30-16:30到天津土地交易中心(和平区曲阜道88号)购买挂牌文件(法定节假日除外)。

  五、挂牌时间和地点

  该地块挂牌时间自2013年10月14日至2013年10月25日下午15:00,在天津土地交易中心交易大厅电子显示屏幕进行挂牌,并接受报价(法定节假日除外)。

  六、挂牌标的竞买增价幅度

  本次挂牌标的的增价幅度为100万元或100万元的整数倍。

  七、确定竞得人的方式

  按照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竞得人。

  八、其他

  本公告未尽事宜详见该地块挂牌文件,以挂牌文件为准。

  九、联系方式

  联系单位:天津土地交易中心

  联系人:苑先生 联系电话:(022)23195960

  法律顾问:天津坤鹏律师事务所 杨春慧律师

 天津土地交易中心

2013年9月24日

稿源: 天津土地交易中心  编辑: 天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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