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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台
新闻:去年广州爆发房叔事件以来,房产信息查询制度备受关注。记者日前获悉,广州市国土房管局草拟了《广州市房地产登记资料查询办法(修订稿)》,正在公开征求社会公众意见。其中规定,查询机构及其工作人员不得擅自扩大房地产登记资料的查询范围,不得非法使用或泄露房地产登记资料的内容,违反规定造成严重后果将被问责。
质疑给贪官吃定心丸
一吐为快:这会不会给贪官们吃了一颗定心丸?
seeeiing:不“擅自”的话?要找谁审批?
露玲珑:如果不是需要交易,普通百姓的房产是没有谁会去查询的。这个问责保护了谁?
阳光反腐:或许只有官员和富翁才怕别人查房产,普通老百姓大概是不怕的。
榕树下1:如果是正当来源的房产,有啥怕查的,某些人还是自己心里有鬼。
赞成该规定合情合理
新浪浙江网友:腐败官员的数量多,还是普通平民的数量多?别人可以随意把你房产信息查个底朝天,你就满意了吗?
蝎状星云:其实这个规定是合情合理的,作为房屋管理部门,维护业主的隐私权无可厚非。房屋管理部门本身并没有反腐败职能,它不能因为反腐而去公开个人资料,就像银行不能因为反腐而随意让人查询账户信息。官员财产当然应该公开,但不应由财产的登记部门公开,这不是他们的责任。
调侃为防止房价下滑
粗布白领:没现形的房叔房婶松了一口气。
做动画的电子牛:是为了防止房价下滑么?
张德升:有些人,你惹不起,不让你查其实是为了你好,知道多了对你更不好!
思考房产查询要依法
渊博的瞌睡龙:当一个社会到了谁都可以查询任何人的私产的时候,这和一个人可以随意到别人家里翻箱倒柜查资产有什么区别?只有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特定的人群,持有相关法律文书,才可以查询,这才是真正的民主法治国家。
向往美丽之岛:隐私权应该受到保护,但公职人员是公共财产的支配者,享有老百姓赋予公权力的特殊职业,本就有义务接受监督。
剑锋1102:对于普通百姓正常的、合法的房产信息擅自透露,应被追究法律责任。如果在官员财产公示制度未实施之前,对官员来历不明、与其收入明显不符的房产,以举报的方式予以透露,就不应负法律责任。否则,就是为贪官安全贪腐大开方便之门。
飞翔de电波:不许擅自扩大也没错,问题是,之后是不是有部门专门负责查处?如果没查处,又不许民众查,确实有保护腐败的嫌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