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你有一套100万元的房产,如果你办一个10年期的以房养老,你每月可以领取3700元左右的养老金。但是,如果你办理10年期100万元的按揭贷款去买房子,你的月供大约为11636.63元。”近日,这个帖子在网络疯传。
9月13日国务院发布的《关于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的若干意见》中提及将开展老年人住房反向抵押养老保险试点。“以房养老”俗称倒按揭,指房屋产权拥有者把房子抵押给银行、保险公司等金融机构,后者在综合考虑房产的价值等因素后,每月给房主发放固定资金。房主去世后,其房产出售,所得用来偿还贷款本息,其升值部分归抵押权人所有。
这个话题在全国引起热议。
据记者了解,目前昆明范围内并没有银行开始试点倒按揭业务。据昆明某银行从业人员介绍,目前承接“倒按揭”的业务尚不成熟,昆明房地产市场价格中长期走势、人均预期寿命等关键因素难以预测。对银行来说,正向按揭贷款的风险是随着时间的推移不断减小的,而“倒按揭”恰恰相反,时间越长风险越大。如何确定“倒按揭”利率也是一大难题,贷款额少,老人不乐意;贷款期长,机构又可能吃亏。
据中国青年报社会调查中心进行的一项调查发现,85.0%的受访者选择把房子留给子女,仅8.8%的被受访者选择把房子抵押给金融机构。同时,采访中记者发现,在愿意“以房养老”的人群中,大部分集中为年轻人,普遍为70后和80后,特别是大部分白领一族。而许多老人对“以房养老”这种方式无法接受。
家住船房小区王阿姨认为,房子将来肯定是属于儿子的,儿子将来住不住、卖不卖是他的问题。“但寸方寸地、留于子孙耕”是国人的传统观念,思想传统的老人心理上难以接受自己辛辛苦苦一辈子挣来的房子未来成为别人的,只有留给下一代才安心。
而在采访中,即使对该政策支持的一方也提出了自己的质疑。首先,对房价的核算,金融机构的垄断对于百姓来说缺乏信任度。其次,倒按揭的年份,如果市民倒按揭10年,但是10年自己后依然在世,房子却被金融机构收回,到时候房子没了,钱也没了,这如何解决?再其次,以房养老的门槛过高,实现“以房养老”要有三条件:老人与子女分开居住,使得房屋的出租或者抵押不至于影响正常生活;老人拥有对房屋的产权,才有出租或者抵押房屋的权利。老人经济状况适中,无“以房养老”必要;经济条件过低不具“以房养老”条件。
而无法推行的原因除了市民的质疑,还有金融机构的犹豫。我国住宅用地的使用年限一般只有70年,当老人年迈将房产抵押时,商品房的使用年限大都已经不多,而当老人身故时,使用年限更是所剩无几。那么,保险公司或银行依靠剩下的使用年限来补偿已支付的养老金成本,一方面所能承受的给付能力有限,另一方面风险也较大。保险公司或银行将房产收回后无非出租或出售以获得相对稳定的现金流,但在房价泡沫时,租不出去或卖不上价的情况也是可能发生的。
同时,银行也好、保险也好,拿到了房产之后如何处置也是一个大问题。过去,金融机构处理房产一般都是处理不良资产,都是被动地去处理,而从未主动地去进行过大量房产买卖。
此外,如果房价下跌,金融机构将承担巨大风险。房价近年来稳步上涨,从趋势来说,现在的房价未来是否估值过高?未来房价有没有下跌风险?这样的问题,谁也难以给出一个准确的判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