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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25日,泸州市城建监察支队对纳溪区云溪东路二段城市花园5、6号楼之间违章修建的样板房,进行了依法拆除,该样板房为砖混结构,面积约200平方米。
据了解,该处为纳溪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修建的样板房,形成于2003年,其办理产权证的问题因诸多原因一直未得到妥善解决。小区业委会便将此样板房租给一业主经营电子游戏。由于该样板房占用公共绿化面积,小区群众反应强烈。
对此,支队高度重视,立即组织执法人员到现场进行调查、核实,并送发了《责令限期改正(拆除)通知书》,要求其限期进行拆除整改。支队执法人员多次找到该公司和业委会进行磋商,要求其将样板房进行自行拆除,但该公司和业委会一直找理由进行推诿,拒不履行法定义务,逾期仍不配合拆除工作。
9月25日,支队组织力量,对纳溪区云溪东路二段城市花园5、6号楼之间的违法建设进行了依法拆除。(缪丽亚记者雷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