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2008年,根据时任国务院总理温家宝的指示精神,国土资源部和广东省商定联手共建节约集约用地试点示范省。5年来,广东坚持把构建保障科学发展的土地管理新机制作为工作主线,以保护耕地为核心,以规划和标准控制为基础,以市场配置为主导,以评价、监管、考核为保障,大力推动节约集约用地试点示范省建设,初步探索出一条耕地保护严、建设占地少、用地效率高的科学发展新路,为全省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有力保障。全省每新增亿元GDP所需新增建设用地量逐年下降,单位面积产值逐年提高,2012年全省每平方公里建设用地第二、三产业增加值为2.86亿元,比2008年增长了52%,节约集约用地水平位居全国前列。
当前,广东正处于率先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率先基本实现现代化的关键时期,工业化、城镇化快速发展,资源需求持续高位增长。然而,我省土地以丘陵地形为主,可用于高强度开发利用、满足生产生活需要的土地相对紧缺,保障发展与保护资源的矛盾十分突出。实践证明,全面提高建设用地节约集约利用水平,让有限的土地资源创造出更大更好的效益,是破解广东资源与环境瓶颈制约的根本出路。在国土资源部的大力支持下,广东以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和促进“四化”同步发展为目标,以深入推进节约集约用地示范省建设为契机,继续先行先试,创新土地利用的体制机制。
一是以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为着力点,努力优化国土空间开发格局。以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土地利用计划、土地整治规划等为抓手,推进形成“一核、两轴、三区、多点”的国土开发总体格局,实施土地开发强度控制,以最少的土地消耗支撑更持续的发展。结合珠三角规划纲要实施和粤东西北地区振兴发展等战略部署,我们建立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动态评估和调整机制,推进珠三角一体化进程,支持粤东西北地级市城区扩容提质,促进区域土地资源的统筹配置和合理利用。按照以人定地、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等原则,探索实施城乡之间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城乡之间人地挂钩政策,构建城乡建设用地协调互动机制,保障和促进以人为核心的新型城镇化发展。
二是以加快产业转型和发展方式转变为出发点,全面构建节约集约用地制度体系。科学使用新增建设用地,建立新增建设用地计划指标分配与节约集约用地水平考核评价相挂钩制度,根据项目综合评估“择优供地”,促进各类项目节约用地。深化“三旧”改造探索与创新,探索工业及经营性建设项目用地退出机制,促进土地资源的循环利用。全面建成“规划管控、计划调节、标准控制、市场配置、政策鼓励、监测监管、考核评价、共同责任”八个方面的制度框架,推动国土资源管理从单纯满足需求转向供给和需求双向调节的差别化管理,促进经济发展方式从单纯依赖资源消耗拉动走向依靠提高资源利用效率拉动的转变。
三是以保护耕地和统筹城乡土地利用为落脚点,继续深化农村土地管理制度改革。全面落实耕地保护经济补偿机制,大力推进统筹城乡土地综合整治,有效整治改善耕地生态环境,鼓励发挥农用地特别是耕地的生产、生态、景观、休闲等多种功能。在城市化较为发达的地区,强化集中保护和管理,推进零星、分散的基本农田的归并整合,建设连片化、规模化、产业化的高标准基本农田。进一步深化农村土地管理制度改革,以完成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为基础,以规范宅基地管理为依托,以完善征地制度为纽带,以推进集体建设用地流转为途径,以建立城乡统一土地市场为平台,积极推动农村土地资源转化为资本,显化资产价值,使农民利用土地资本更直接参与到现代化进程中来,让农民共享改革发展成果,从而达到保护耕地、节约资源、服务“三农”、统筹城乡建设的目标。
节约集约用地,不断优化国土空间格局,是我们子孙后代生存和发展的需要,也是推进生态文明建设、构建和谐社会的必然要求。为了更美好幸福的未来,我们必须以最大的能力去保障发展,尽最大的责任去保护资源,以资源的节约集约利用,促进经济社会的持续健康发展,为建设美丽广东提供最坚实的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