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图为郭氏兄弟刚建又被责令拆除的房子。魏金锋摄
南方日报讯(记者/魏金锋)由于旧房漏水,而子女长大有新的住房需求,在取得村委会的同意后,家住清城区东城江埗管理区某移民新村的郭氏兄弟俩筹钱在村里自家宅基地上新建了一栋房子,但因没经上级有关部门报批而被城监部门责令拆除。7月15日,郭氏兄弟向清城区东城街道办国土所补交了报批材料。但截至前日上午,相关部门依旧没有回复。一边是亟需住房,一边是遥遥无期的等待,最终郭氏兄弟来到南方日报清远记者站求助。
郭氏兄弟告诉记者,自己所住的移民新村是1995年由阳山县移民到清城时建设的,一共有六七十户人家,将近500名居民。移民新村的新房只有40多平方米,虽然比较窄,但当时孩子还小,倒也能住下。
后来随着孩子长大,有了新的住房需求。而这批房子由于质量问题,开始慢慢渗水,有的还有裂缝。为此,村民开始自己扩建房子,郭氏兄弟俩也在自己家门口建起了一栋80平方米的房子,但因为没有报批,而被城监部门责令拆除。
新建房子被责令拆除后,郭氏兄弟按照要求,开始组织材料于7月15日向当地国土所报批。但经过近3个月的等待,当地国土部门还是没有答复。期间他们也到过两次当地国土所追问结果,也是没有下文。据郭氏兄弟反映,有个管理区干部曾暗示,他俩交五千元“饮茶费”就可以很快获得批文,并担保他俩顺利建房。于是郭氏兄弟在等不下来批文的时候只好悄悄给了该干部五千元钱,但是花了这笔冤枉钱后批文还是没有批下来。郭氏兄弟望着刚建起来又被拆除的新房欲哭无泪,他们向南方日报记者感叹道:“现在咱们老百姓办件事咋就那么难?!”
昨日上午,记者来到该移民新村,在包括郭氏兄弟家在内的多家房子里都可以看到房屋裂痕,有的还不断渗水。居民无奈,只有用衣服盖住渗水的地方,防止其继续滴水。郭氏兄弟被责令拆除的房子就在旧房门口,已建成模型的房子还有明显的拆除痕迹,地上还堆放着一些砖头。郭氏兄弟说,这些砖头是准备重新建房时候用,但没有经过报批就不敢动工,所以一直拖着。
记者在东城街道办走访时,一位分管国土的负责人告诉记者,由于郭氏兄弟所住的村为移民村,相关信息核实较难,所以造成较长时间没有回复。该负责人表示,将在本周内组织人员到现场检查,若是符合报批手续将往上报批。
村民质疑:为何报批三个月无回复
工作人员:宅基地审批正常要三年
-纵深
为何提交材料近三个月没答复?
郭氏兄弟很疑惑,为何自己遵照报批程序提交了材料,却一直迟迟得不到答复?
对此,东城街道办一位分管国土的负责人告诉记者,由于郭氏兄弟所住的村为移民村,相关信息核实较难,所以造成较长时间没有回复。“这个要核实是否一户多宅,需要比较长的时间。还有个人资格问题,是不是当地村民,土地是不是这个村的等。移民村核实起来都比较难。”该负责人表示,将在本周内组织人员到现场检查,若是符合报批手续将往上报批。
如今建房需报批,为何村民不知情?
郭氏兄弟有个疑问,之前看其他村民建房都不用报批,为什么到自己建房时就要报批?
对此,该负责人表示,关于建房要报批等政策,已召开过三级干部会议,将会议开到村长级别。每逢相关节日,国土部门也在媒体上做过宣传。但至于村民为何不了解政策,该负责人表示不知道。
记者在该移民新村采访时,所采访的十几位村民中,都称不知道相关政策,“我们不知道,也没有人来跟我们讲这个事,也从没有给我们派发过任何有关的宣传单。”
既然不能建房,为何村里还同意?
据郭氏兄弟提供的向清远市国土局清城分局的申请书显示,因郭氏兄弟家中人口多,特申请在该村宅基地建住房一座,面积80平方米,落款处有“清城区东城街道江埗村民委员会”和“清城区东城街道江埗村民委员会村民小组”的印章,里面有“经该村三分之二村民以上同意建房80平方米”字样。
据清城区东城街道城监中队出示的《责令改正违法行为通知书》显示,该移民新村擅自建房,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四十条,责令立即停工。
编辑统筹:蔡秀娟
-回应
前日上午10:00,南方日报记者陪同郭氏兄弟来到东城街道办国土所了解情况。来到国土所所长办公室时发现大门紧闭。国土所工作人员表示,所长刚出去。
郭氏兄弟:我7月15日递交了材料,现在都快三个月了,怎么还没答复?
工作人员:没那么快。
记者:不是15个工作日内答复吗?
工作人员:我们没有这样答复过你。
记者:那也不用等三个月啊。
工作人员:这个也说不定,因为这个审批不是我们说了算的。
记者:那个他们交上来的报批材料哪里去了?
工作人员:在我这里。
记者:审批要那么久吗?
工作人员:正常审批宅基地,按照我们常规来看,大概要三年,规划以后往上再报,要一个一个去看。
记者:我想采访下你们所长可以吗?
工作人员:你是哪里的?你们(来这采访)有跟国土局打过招呼吗?
记者:这需要跟国土局打招呼吗?
工作人员:需要的,我们是听那边的。你要采访的话,去找二楼的党政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