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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湘潭市房产管理局党委日前出台《关于加强和改进非公经济党组织建设的指导意见》。该意见明确了一系列加强和改进非公党组织建设的激励举措和刚性要求,如:对党员活动室建设经验收达标的党组织,奖励3000元;企业要落实好按职工年度工资总额3‰-5‰的比例在企业管理费中列支党组织工作经费的工作要求等。
目前湘潭市本级共有62家非公党组织归口行业系统管理,党员1210人。根据“非公党组织规范建设年”的有关要求,结合湘潭实际,湘潭市非公党工委出台了多项促进非公党建工作的措施,如采取以奖代补等多种方式补助非公党组织工作经费,安排党委成员联系非公党组织抓党建,行业系统行政事业单位党支部结对非公党组织抓建设等。湘潭市非公党工委书记赵美林表示,将以湘潭市房产局党委归口管理的非公企业党建工作为示范,带动全市行业系统归口管理的非公党建工作上新台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