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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海庄女士连续三年举报邻居违建,时任珠海城管局局长也作出批示,但三年过去了,违建依然存在。庄女士指责珠海香洲区城管局不作为。
城管部门回应,只因担心违建业主身体状况,否则早就拆了。
责令须拆除违建仍安好
2010年4月,庄女士就发现位于珠海吉大白莲路12号1栋存在严重违建。庄女士说,邻居黄某将家后面的国有土地占用,违规建房用于出租。
据记者了解,该违建未经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将原住宅厨房后的一个临时建筑物拆除,新建一栋三层永久性建筑,基地面积34.31平方米,总建筑面积102.93平方米,该建筑物已建成投入使用。
庄女士随后向当地城管部门举报。珠海香洲执法分局吉大中队经现场调查取证,确认该建筑物属于违建,并于2010年10月12日立案。珠海市城管局于2010年11月23日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书》责令其自行拆除违规建筑物。
但黄某并没有自行拆除该违建,庄女士继续向主管部门举报。2011年8月19日,时任珠海城管局长刘新强对该问题作出批示,要求香洲城管分局采取措施,取信于民。
2012年6月,珠海香洲城管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书,认定黄某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责令黄某自收到出发决定书7日内自行拆除该违法建筑物。
庒女士说,原以为有了领导批示以及主管部门下发处罚通知书,该违建很快就会被拆除。但该建筑依然没有“动静”。
2012年7月4日、2013年1月4日、2013年3月22日城管部门多次发出通知,表示黄某如不自行拆除,将组织执法人员依法强拆,但强拆工作至今无果。庄女士质疑:“如果违建刚刚出现,主管部门就采取行动,违建的房子还能建成吗?”
城管打报告呈“不拆”理由
庄女士告诉羊城晚报记者,珠海香洲城管今年3月14日向珠海市纪委上报了一份情况汇报。庄女士说,不知何故,香洲区城管突然向珠海市纪委打报告,而珠海市城管竟然也被蒙在鼓里,报告中还存在多处失实的地方。
据了解,在报告中,香洲城管陈述,被被处罚人的身体健康状况极差,情绪容易激动,被处罚人身份比较敏感。报告说黄某“13岁参加革命,属东江纵队队员”。
庄女士对此反驳,她通过珠海市老干局查证,黄某是原珠海市测绘大队的退休干部。庄女士说,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无论是谁违法,身份都不能成为免罚的理由。
该报告认为,该违章建筑是旧建。但庄女士认为,这是颠倒事实。当该“两违”还在初建时,群众就不断举报,正是由于香洲城管监管缺失、执法不到位,才错失将“两违”消灭在萌芽状态的时机。
该报告还认为,该违法建筑“目前不会对他人造成影响”。庄女士说,违法占用国土,在房屋与山体之间的缓冲地上私自违建,部分地基还建在山体排洪渠的活动水泥板上,一旦排洪受阻或发生滑坡等地质灾害,将会危及近邻建筑和居民生命财产安全。今年5、6月份由于珠海连续强降雨,已导致与该“两违”相邻的101房后发生了山体滑坡。
香洲城管在给珠海市纪委的报告中表示,黄某希望先拆除违建的第三层,保留一、二层违法房做挡土墙使用,香洲区城管对此表示同意。
这个说法让庄女士难以接受。“稍有常识的人,应知道楼房怎可等同挡土墙的作用?那么相邻的另外几栋住户是否可以仿效其在房后建楼以作挡土墙使用?”
庄女士不解,珠海这几年在大力整治“两违”问题,但为什么这栋违建被举报多年,依然没有拆除?
举报者也违建?或统一拆除
羊城晚报记者联系到了香洲区城管局执法中队相关负责人。他告诉记者,黄某已经80多岁了,又患有高血压,老伴还得了老年痴呆。每次城管工作人员前去协商拆迁,他的情绪都非常激动,担心老人家受刺激身体受不了,所以一直不敢强拆,怕引起更严重的后果。
该负责人表示,拆除这栋违章建筑的所有法律程序已经走完了,随时都可以强拆,考虑到这栋违章建筑本身并未对其他人造成影响,加之老人的身体状况,还是希望和平解决,才一直拖到现在。“这栋违章建筑原来有三层,我们多次做思想工作,目前已拆除了一层,还剩下两层。如果不是考虑到老人家的身体,我们早就拆了!”
此外,香洲城管表示,这栋违建附近的居民楼也大多存在违建,包括投诉人自己。目前城管部门已经对附近的十余栋违章建筑进行统一立案调查。“到时候如果业主不自行拆除将全部强制拆除。全部一起拆,老人家也好接受一点。”该负责人说。
庄女士回应,她的房子是其丈夫工作时分配的,当年由于严重漏水,于是在其中一个房间顶层进行了维修加固,当时珠海市领导是批示同意的,而且维修经费也由政府部门出资。(记者吴国颂何叶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