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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天,《天津市住房建设规划》正式公布。至2015年,本市将形成完善的住房保障体系,受保障人群覆盖面更广,住房保障继续走在全国前列。房地产业发展更加健康、稳定,土地利用集约、节约化程度进一步提高,居住环境品质进一步改善。2013-2015年,本市住房建设总面积将达4765-6265万平方米。
《规划》提出,住房建设用地空间布局将遵循与公共服务设施、道路交通设施及市政公用设施相配套的原则充分考虑居民生活对公共服务设施、市政公用设施和道路交通设施的需求,合理安排住房空间布局。围绕产业聚集区布置与之适应的住房类型,为从业人员提供便捷的居住空间,减少区外通勤,以达到“职住平衡”的目的。
中心城区及环城四区各类住房项目分布重点结合中心城区更新改造、北部新区拓展、环外双青、大寺新家园建设以及小城镇挂钩试点建设计划进行布局。经济适用住房、限价商品住房及公共租赁住房等保障性住房布局总体遵循“均衡分布、便于出行、配套齐全、规模适中”的原则;示范镇建设安置经济适用住房重点结合小城镇挂钩试点计划,主要分布在环城四区内的北仓镇、双口镇、青光镇、杨柳青镇、中北镇、辛口镇、张家窝镇、精武镇、新立街、军粮城镇、葛沽镇、八里台镇及王稳庄镇。商品住房建设主要结合近期建设重点区域、重点项目、重点交通沿线进行布局,加大北部区域建设开发力度。
根据滨海新区总体规划,到2015年,滨海新区逐步形成多中心、多组团、网络化城市区域的布局模式,规划建设四个新城组团,分别为中新天津生态城、滨海欣嘉园、中部新城和轻纺生活区;改造提升三个老城区,分别为汉沽城区、塘沽城区和大港城区。同时,在沿河、近海地区的中新天津生态城、海滨旅游区、北塘地区等地区侧重规划部分高档商品住房。
“十二五”期间,重点建设蓟县、宝坻、京津、武清、宁河、静海和团泊七座新城,可借其优良的生态本底引导房地产向生态、节能方向发展,是未来各类住房建设的重要储备地区,同时,着力提升老城区居住环境品质。
保障性住房建设主要结合小城镇挂钩试点计划,以示范镇建设安置经济适用住房为主;同时,考虑近郊新城集聚城镇人口的职能,结合旧城区改造及产业区居住配套,可适当增加限价商品住房在近郊地区的建设量,以缓解住房需求压力。另外,在近郊新城周边可适当考虑新家园项目选址。
据预测,“十二五”规划期内,天津市住房建设总建设量约为9500-12000万平方米,新建保障性住房4875万平方米,其中经济适用住房36.5万套(含示范镇建设安置经济适用住房2240万平方米),限价商品住房18.5万套,公共租赁住房15万套。“十二五”期间本市还将新建商品住房51-79万套。2013-2015年,本市住房建设总面积将达4765-6265万平方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