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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呼吸着同样的空气,饮用着同样的水源,同在这片天空下生活。保护生态环境,每个人都不能袖手旁观,每个人都是“主角”,都应积极行动起来,共同为建设美好家园贡献力量。每个人迈出保护环境的一小步,就是迈向美丽天津的一大步。
对环境的无度索取和肆意破坏,终究会受到无情的惩罚。“春三月,山林不登斧斤,以成草木之长;夏三月,川泽不入网罟,以成鱼鳖之长”,古人对生态自然的尊重与呵护,至今仍具有很强的警示意义。如果贪图一时利益,不尊重时令乱伐树木,用细小的渔网捕鱼,树会越伐越少,鱼会越捕越小,何况那些无视法律规定恶意排污的行为?党的十八大明确提出,面对资源约束趋紧、环境污染严重、生态系统退化的严峻形势,必须树立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的生态文明理念,把生态文明建设放在突出位置。这是发展理念的提升,是重大的理论创新和实践升华。对我们每一个人来讲,也应牢固树立保护生态环境的思维方式和行为方式。只有人人行动起来,美丽家园才能得以维护。
我们要大力倡导全市百姓从身边做起、从小事做起、从现在做起,改变对环境和公共秩序产生不良影响的生活方式,移风易俗,向不良习惯说“不”,防止边建设边破坏,边治理边糟蹋。积跬步以至千里,只要在日常生活中多留心一点,不吃露天烧烤,不燃放鞭炮,不在户外抛撒焚烧纸钱,不焚烧秸秆树叶,不乱扔垃圾,不毁坏花草树木,不私搭乱盖,不乱摆乱停,不乱贴乱画,不闯红灯,遵守公共场所的吸烟规定,多选择乘坐公共交通工具,点点滴滴的小事就会汇聚成强大力量,就是在为美丽天津建设做贡献,在为我们共同的家园做贡献。(下转第2版)
(上接第1版)
建设美丽天津,实施“美丽天津·一号工程”,离不开全市广大群众的参与和支持。各地区、各部门和各单位要畅通与群众沟通的渠道,广泛听取群众的呼声,通过多种方式认真倾听公众的意见和建议,及时回答群众关心关切的热点问题,真正把这项工作做到群众的心坎里。要加强环境违法社会监督,在民间环保组织和环保志愿者中聘请环保义务监督员,保障公众对环境质量的知情权、参与权与监督权。比如,在河边、路边、地铁站、公交站等显著位置,公布环保热线电话和举报投诉方式。要建立社会环保监督评价制度,定期收集社会监督反馈意见,形成全民参与环境保护的社会行动体系。
同时,要在全市深入开展“共建美丽天津,共享美好生活”群众性创建活动,进一步加大舆论宣传和监督力度,彰显市委、市政府抓这项工作的决心和力度,提升公众的生态意识、环保意识、节约意识,增强共建共享的积极性和主动性。要大力倡导文明、健康、低碳、绿色的消费方式和生活习惯,在全社会树立起“同呼吸、共行动”的行为准则,营造保护环境光荣、污染环境可耻的氛围。在全民参与、人人共建的强大声势下,让环境违法违规行为暴露于公众关注的目光中,无所遁形,无处可逃。
保护环境,人人有责;美丽天津,人人共享。建设天空长蓝、大地长绿、河道长清,社区和农村整洁美丽的天津,是你我共同的期盼和责任。为了我们的家园,让我们携起手来,从现在开始,从一点一滴开始。涓涓细流,必将汇成滔滔江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