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问:业主马先生讲述他现住某小区。两个月前,小区开业主大会时,一致通过了物业公司在小区内兴建篮球场的提议,各业主主动交纳分摊的费用。现在球场建好了,但是物业公司在球场门口设立收费点,要求进入球场内必须交纳5元钱的入场费。对此业主们都提出质疑,认为球场是业主们投资兴建的,球场的所有权应归于所有业主,所以业主有权免费进入球场,物业公司无权收费。但物业公司却声称,这种收费是为了更好地维护球场,其中也包括物业公司派出的管理人员的薪水,且收入场费符合《物业服务合同》和法律的规定。业主和物业公司各执一词,争执不下。请问业主与物业管理公司发生类似纠纷,应该通过何种途径解决?
回复:马先生,通常情况下,业主与物业公司发生纠纷后可以采取以下几种解决途径:第一,业主与物业公司协商解决。即业主可以与物业公司依据有关的法律、法规以及《管理规约》和《物业服务合同》的规定,自愿平等地进行磋商,进而解决管理纠纷。
第二,由第三人调解。这是指业主与物业公司可以将纠纷提交给第三人,由第三人来主持双方进行协商,促成双方在自愿平等的基础上达成调解协议。一般调解可分为民间调解、行政调解和司法调解三种。
第三,提交仲裁机关仲裁。这是指双方发生纠纷后,依照物业公司中的仲裁条款或者纠纷发生后自愿订立的仲裁协议,将纠纷提请有管理权的仲裁机构进行裁决以解决纠纷的方式。
第四,提起诉讼。业主可以将纠纷诉至法院,请求法院依法行使审判权以解决纠纷。